大学生诚信教育,怎样提到“新高度”
- 发布时间:2015-11-21 02:31:20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家之言
我国高校的诚信教育,常被当前的功利教育环境所影响,为就业、考研,撤销处分,就是学校追求功利办学目标所采取的变通的管理措施。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并就此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
不少舆论就此认为,我国高校把学生诚信教育提到了一个新高度,但其实,对照此前的《规定》,新规只是换一个说法而已。2006年版的《规定》明确提到,“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而这两类行为,不就属于学业失信和学术失信吗?对于治理高校学生作弊和学术抄袭问题,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记录,是必要的,但是,最根本的治理,还是完善学校的学生评价体系。
比如,对于建立诚信记录,或许可以威慑学生要讲诚信。可是,对于诚信记录,《规定》修订案又提到“诚信记录时效由学校规定”,这意味着高校可撤销学生的不诚信记录。事实上,近年来,出于学生的就业和升学考虑,很多高校都在学生毕业前,将开除以下的行政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都撤销了,不把这装进学生的档案袋。而且还被认为是“对学生负责”之举,可从诚信教育角度看,这怎么是对诚信负责呢?在国外,诚信记录之所以被全社会重视,是因为一次失信,就可能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且可能影响终身。
我国高校的诚信教育,常被当前的功利教育环境所影响,为就业、考研,撤销处分,就是学校追求功利办学目标所采取的变通的管理措施。而大学生近年来涉及学术抄袭、造假,也是因为大学为提高本校的论文发表数量,给在校学生提出撰写和发表论文的要求,这逼迫一些根本没有能力撰写论文的学生为发表论文铤而走险,包括花钱买论文。功利的办学风气不变,就很难做到诚信。
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对学生学术诚信,要建立诚信档案,对老师呢?事实上,为完成学校布置的学术指标,有的教师为发表论文不择手段。对于发生在普通教师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高校还会做出处理。而对于涉及学校领导的学术不端行为,有的高校甚至会“不了了之”。如果高校内的学术共同体变为利益共同体,对于学术问题,通常从利益角度权衡,又能给学生们做出怎样的诚信示范?
所以,要在高校中加强学业诚信和学术诚信教育,必须在高校完善教育与学术评价体系。对于老师而言,要以教育标准和学术标准评价教师的教育、学术能力与贡献。而对于学生,需要淡化大学的功利办学导向。如果不改革学校的评价体系,不管新修订的《规定》如何强调诚信的重要性,都有可能“事倍功半”。
□蒋理(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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