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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相关政策

  • 发布时间:2015-11-18 04:52:39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将“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作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六大任务之一。《意见》提出,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提出要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探索形成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的主要模式和内容。

  □ 今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更好保障老有所医老有所养。会议指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深化医改、应对老龄化、增进亿万家庭福祉的惠民举措,也能带动大量就业。会议确定,促进医养融合对接。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康复护理场所。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老年病、康复、中医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等。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机构;强化投融资、用地等支持,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创新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会议决定,在全国每个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 (杨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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