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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培训会

  • 发布时间:2015-11-11 13:2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济南11月11日讯(记者李万祥)中央政法委11月10日至11日在山东济南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培训会。中央政法委副秘长王其江在辅导报告中指出,涉法涉诉问题形式上是法律诉求,核心是权益保障。律师参与这项工作,不是帮助办案单位“和稀泥”、“搞摆平”,根本目的是帮助信访人维护自身权益,以信访人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王其江强调,律师在化解工作中要保持独立性,在代理申诉中要保持公正性。既要防止把律师值班室简单搞成政法机关的“第二接访室”,只接待咨询、收转材料,不做实质性的化解和代理;也要防止搞成律所的“第二收案室”,为追求经济利益,只重视申诉代理,不下功夫做化解息诉。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不以赢利为目的,无偿向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疑释惑、困难救助申请等法律服务,律师的办案补贴、工作经费由政府解决。接受委托、代理申诉,要充分考虑信访人的承受能力,主动降低服务成本,不得违规收取律师费,不得搞风险代理。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

  王其江指出,有些信访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既有办案单位有错不纠的问题,也有客观条件限制案件破不了、执行不了的问题,但更主要的是当事人对法律不理解、对办案单位不信任。这些案件大量积压,不仅加重了信访人自身负担,也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冲击。

  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步入新阶段。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处理,结束诉访不分、用行政手段解决司法问题的历史,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对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示范意义。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涉法涉诉信访形势不断改观,初步实现了从“信访不信法”到“弃访转法”的转变。

  根据中央政法委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运行模式主要有坐班值守型、专案专人服务型、专家评查型、代理型等基本的方式方法。据了解,实践中,各地从源头预防、过程化解、申诉代理、末端处理等方面,探索创新了一系列运行模式,极大丰富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其中,从今年6月1日起,山东省市两级18家法院同步推开律师代理申诉工作,首批45家律所和430名律师持证上岗,专门代理不服刑事裁判,不服民事、行政再审处理的申诉案件。山东法院、律所分别设置“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室,实行双轨值班制,按照“咨询免费、自愿代理”原则,律师开展接待咨询、法律释明、提出意见建议、代理申诉等工作。经过4多月的运行,律师已接待当事人申诉咨询近3000件,表示息诉息访的1345件,有代理意向的109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67件,通过其他途径分流解决13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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