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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游戏规则” 清楚明白消费

  • 发布时间:2015-11-11 06:34:2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顺德发出“双十一”消费提醒

  广州日报讯 (记者曾毅) 随着“双十一”电商促销高峰的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的预售、打折、红包、返现等促销宣传铺天盖地。针对近年来电商促销活动中集中出现的消费投诉问题,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昨日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看清促销“游戏规则”,理性消费勿冲动。

  受理投诉案件854宗

  顺德市监局还公布了一组网络消费数据:今年截至10月31日,顺德受理网络消费投诉案件854宗,其中涉及质量投诉454宗,涉及售后服务285宗,主要商品种类集中在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和手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15万元;2014年,顺德受理网络消费投诉案件530宗,其中涉及质量投诉271宗,涉及售后服务122宗,主要商品种类集中在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万元。

  从以上两组数据可以获悉,顺德网络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2014全年受理网络消费530宗,今年前10个月,就达到854宗,而且还没有到“双11”巅峰消费的时候,所以顺德市监局提供了以下数个案例。案例一:

  零点抢单不在免单范围

  张先生在今年6月1日0点参加了某电器旗舰店举行的年中大促活动,购买价值2699元的抽油烟机,活动内容:“定金付款前30名,可以免单,按定金付款时间为准,若时间一致,则以订单号大小排名”。张先生表示当时网页上显示其为定金付款第七名,但商家则表示要按照订单号大小排名。张先生觉得不合理,故希望部门跟进处理,要求商家按照网页显示数据为准,给予免单待遇。

  经过顺德市监局向该网店了解,根据天猫后台数据,0:00:01订单付款时间共有99位,张先生按订单编号排名为第53名,因此不在免单范围内。网店不存在欺诈行为。

  案例二:

  抢到低价热水器 乌龙网店不发货

  彭先生参加网上热水器品牌举行的促销活动,见热水器价格便宜就通知亲朋好友一起购买,共抢购21台,货款合计14280元。但是付款72小时后商家仍不发货,咨询客服后得知是价格错误,商家表示可以退款,但不愿意将21台热水器发给他。但彭先生认为这是不诚信的行为,其不需退款,只希望商家能正常发货。

  经顺德市监局调查,该网店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促销的热水器价格出现错误,以致无法发货。电商平台已按照其内部规定对该网店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按交易商品实付金额(不包括邮费的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计算,最高不超过五百元。”向消费者赔偿违约金。顺德市监局工作人员向彭先生解释,彭先生表示接受。

  提醒:

  尝鲜最好避开“双十一”

  最后市监局“教路”,必须了解“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现在流行生鲜电商,果蔬、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属于鲜活易腐的商品,都是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如果等着尝鲜的话,最好避开“双十一”的物流高峰,以免生鲜食品出问题时货款两空。另外消费者定做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都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购买时要特别注意;必须保存维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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