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个人海外代购那些事儿
- 发布时间:2015-11-05 20:29:42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期“海外代购遭封杀”的传言让海外代购行业又火了一把。尽管海关总署对此已进行辟谣,但由此也引发了众人对海外代购行业的浓厚兴趣。究竟个人从事海外代购是否真如传言一般,只需简简单单做个照单拿货的搬运工就能获取一笔数量可观的收入?针对海外代购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包裹丢失等问题,是否有必要通过专门立法进行规范?记者通过调查,带您走进个人海外代购行业,深入了解真相。
不知不觉中,微信朋友圈火了,在朋友圈从事海外代购也火了。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的交易规模超过700亿元,2014年市场规模超过1500亿元。海外代购已不局限于简单的生活用品:由单一名牌箱包到一时成名的海外奶粉到生活用品再到奢侈品的崛起,甚至消费者所用商品都可通过海外代购实现。有研究机构预计,到2018年,中国海淘人数将达到3560万人,海淘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个人海外代购行业有一定利润可图,但真正做好这一行业并不容易。此外,针对海外代购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包裹丢失等问题,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规范,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
有利可图,但并不容易
在某外贸公司工作的85后小郭常驻澳大利亚悉尼,受周边同事影响,他也干起了海外代购的买卖。按他的话来讲就是“全品类代购无死角,什么火卖什么”。于是,大到寇驰等知名奢侈品,小到护手霜、指甲钳,都是小郭的代购对象。
起初,除了赚钱,小郭还想把真正好的海外产品介绍给朋友圈里的朋友,甚至有种把代购当成第二职业的冲动,但现实证明,在海外口碑甚佳的产品在国内不一定有市场,真正“火”的产品仍是德运奶粉等享誉全球的品牌。
“我认为这同选择代购的消费者群体有关。在我做代购这两年零四个月里,到我这里订货的都是女性,她们选购的产品主要是化妆品、服装、首饰、箱包等奢侈品。这些人在订货时往往不是从产品功能性方面考虑,而是盲从于品牌效应。”小郭说,“知名品牌有限,产品也有限,但周围从事代购的人却有增无减。于是,个人代购之间的竞争也越发激烈,现在主要是靠着‘薄利多销’,赚个汇率差价。”
90后女孩葛燕燕此前也同几位好友一起联合搞过代购,当时她们还进行了详细的分工。比如身处国内的葛燕燕主要负责宣传和小范围配送货;身处海外的几位好友则分别负责不同产品的采购,最后团队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利润分成。然而,这一计划终因配合不佳而夭折。“从事个人代购最好亲力亲为。如果非要同他人配合,对方必须是自己的直系亲属,否则双方难以拥有较高的信任度。此外,在购买产品时,要谨慎选择产品的渠道,产品使用方法也需了解清楚,并用中文标明,代购可能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保健品等时要更加慎重。”葛燕燕说。
监管有限,服务待提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代购领域中存在不少灰色地带,代购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因此关于海外代购被封杀的传言也屡屡出现。针对近期“封杀海外代购”的传言,海关总署表示,并没有对所谓“海外代购”邮件采取特别措施,所有监管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
对此,做代购的小郭表示,在代购圈子里,大部分人对此表示理解。小郭告诉国际商报记者,征税对主要从事奢侈品代购的代购者来说影响确实不小,但对于主要从事小额产品代购的代购者来说影响有限。即便如此,小郭在邮寄代购商品时也会精打细算,并把这一情况同国内订货者说明。同时,小郭开始调整代购产品种类,比如增加幼儿玩具、中档护肤品和服装等中低价产品的代购。“从今年的代购情况来看,约有90%的商品邮寄回国,10%的商品则是靠我过节回国探亲时‘人肉’带回。这类产品主要是价格比较高的首饰,其中也偶有奢侈品。”小郭说,主要是为了避免贵重包裹丢失。
对此,留学日本、同样从事代购的楠女士则呼吁,物流系统的服务也有待提升,奢侈品寄送丢失或被快递掉包的情况并不罕见。“对于
价值比较高的产品,我们就不愿意选择邮寄,而是希望全程盯着产品,保证其顺利到达订购者手中。”楠女士说。
专家说法
维权困难,专家建议谨慎购买
目前,尚无针对个人海外代购的专门法规,仅靠从事海外代购的个人自律,导致消费者在购买代购产品时维权困难。专家建议,国内消费者通过代购购买海外产品时要谨慎,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把这种“个人账户式”的网上营销行为尽快纳入到法治的框架当中。“不排除未来会针对个人海外代购立法的可能,但目前更应利用现有法律调整相关政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对国际商报记者说,“个人代购作为互联网时代涌现出的一项新型商业行为,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待解难题,比如食品安全、物流运输等。以物流为例,海外代购的包裹分为国内和海外两部分。若是出现问题,国内部分仍能按照国内有关法律进行维权,但海外部分比较复杂,特别是各国相关法规存在差异。因此,我建议相关部门根据现实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政策微调,加强监管。”针对消费者维权困难,姚建芳建议国内消费者不要盲目信赖海外产品,特别是保健品和药物,一旦买到假货,后果不堪设想。
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现阶段尚不涉及专门立法的问题。因为现有的监管和法律规定完全可以促使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从而对个人海外代购进行规范、监管。立法本身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不是出现了新现象或新问题就要盲目立法,而是应观察事态整体发展,等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再考虑立法。因此,有关部门应该仔细观察个人海外代购的发展状况,总结规律性问题,将现有法规予以灵活运用。”
此外,董毅智表示:“海外代购更多的是体现委托代理的关系,一旦出现问题,双方应按照‘有约从约,无约就依法’的方式处理。所依照的法律应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而不应完全依照适用于一般企业和经营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最后,董毅智呼吁,在微信朋友圈内从事海外代购的个人要加强自律和内部监管,监管部门也应把“个人账户式”的网上营销行为尽快纳入到法治的框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