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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经济蓬勃发展

  • 发布时间:2015-11-05 05:31:51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通过统筹结构调整与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深化闽台农业合作交流,突出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强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农民群众收入水平显著提升。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单产创历史新高,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总产稳定在650万吨以上。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生产稳定增长,进一步提高了市场供应水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稳定发展,为福建省农业持续增长和农民持续增收奠定良好基础。

  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

  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优化提升园艺、畜牧等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畜禽、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烤烟、中药材等主导农产品,充分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初步建立了以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为主体,以闽西北绿色农业产业带、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沿海蓝色产业带为引领,以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等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为龙头,以粮食、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油料、畜禽、种业等基地为支撑的的现代农业产业空间格局。

  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推进

  2014年底,福建省现有规模以上(年总产值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总数达3983家,从业人员85.4万人,实现产值9009.2亿元。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28家,其中国家级52家。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逐步壮大,现有农产品加工园区92个,入驻企业3703家,从业人员达60.72万人。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1万多个,带动农户600多万户,农户直接受益300多亿元。农产品加工行业已拥有各类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上百家,全省有11家企业(单位)被评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其中有4个分中心建立了“院士工作站”。

  农业现代园区蓬勃发展

  全省现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9个,73个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示范基地,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示范区集成应用了最新农业科技成果,不断完善农产品经营体系,创新金融支农等机制,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逐步形成。省委、省政府积极打造“政策洼地”,引导现代农业项目在园区聚集,全力打造创业园“产业高地”,建成食用菌、设施蔬菜、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产业集中区50多个,推动传统农业向高效现代农业转变。园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

  积极推进全省农业系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的监管机构,全省乡镇机构监管人员近2000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成2个部省级质检中心,已建或在建市区级质检中心8个、县级质检站55个,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三级网络初步形成。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重点抓好可追溯制度建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政府监管平台以及企业追溯管理、终端查询等7个子系统,同时建立了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质量安全产地准出等相关制度。制修订900多项省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占全省各类产品省级标准总量的50%以上,有效推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对70个县的871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业务用房和推广服务设备购置给予补助,有力地提升了基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围绕水稻、茶叶、生猪、蔬菜、食用菌、蛋鸡6个产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成立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着力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提升农业科技集成创新能力。加强农业“五新”推广,培育示范户11808个,建立核心示范片场508个,示范推广农作物119万亩、畜禽57万头羽,促进农民节本增收40亿元以上。全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6%以上,优质专用率达82.3%。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目前,全省设施农业面积达176万亩,其中设施蔬果面积120万亩,千亩以上规模的设施蔬果基地达到100个。畜禽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390万千瓦,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45%,连续四年每年提高3.42个百分点。

  农业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推进

  农地确权工作全面启动,到2015年底,全省基本完成1260个试点村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加快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模式,使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全省共流转耕地经营权419.8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28.6%。颁布施行了《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至2014年6月,全省发展了2.48万家农民合作社,其中进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合作社2024家,125家合作组织被认定为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制定出台《福建省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与监测办法》,到2015年底,全省家庭农场发展到1.2万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严格,全省99%左右的乡镇建立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管理中心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6个县(市、区)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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