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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双11”促销须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 发布时间:2015-11-04 11:0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林火灿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 (记者 林火灿)随着“双11”、“双12”促销活动临近,各网络零售企业的“价格大战”也即将“打响”。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3日表示,价监局已经公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督促、引导网络零售经营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此举旨在提醒企业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零售更好更快发展。”这位负责人表示。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近年来,“双11”、“双12”从天猫逐渐扩散到全电商平台,从国内扩展到全球,已经从单一的电商营销日变成了全球消费者的购物狂欢节。去年“双11”,仅天猫平台的交易额就突破了571亿元。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恋’上了网上购物,而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又几乎都是价格已经完全放开的商品和服务。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做好价格监管,真正做到‘放管结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许光建教授告诉《经济日报》记者。

  最近几年,每次“双11”、“双12”购物狂欢过后,消费者投诉均呈现增长趋势。在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中,除去商品质量问题以外,商家“虚构原价”、“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成为消费者重点吐槽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在提醒书中指出,商家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许光建表示,从以往的投诉案例看,消费者与网店之间的价格纠纷,有很多都是源于电商企业为了搞营销噱头,定价行为不规范、定价规则模糊,有的甚至是故意设置陷阱,误导消费者。而此次公布的提醒书,明确要求网络零售企业要重点防止九种价格违法行为,为商家设置了一面可以对照的镜子,有利于使价格行为更加规范。

  提醒书指出,各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争“双11”、“双12”一年更比一年强,年年跃升新台阶。

  “对于网络零售企业而言,口碑营销更加重要。”许光建表示,在电商时代,消费者对于网店的每一个评价,都会“晒”在网上。电商企业加强价格自律,才能谋求长远的发展。

  许光建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网上购物将不再是一种时髦的生活方式,电子商务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将扮演着重要而普通的角色。在这一进程中,政府的监管也应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用好互联网技术,加大在网店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的力度。同时,也要针对网络零售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价格监管机制,既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也为网络零售企业提供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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