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子承包工地受伤死亡,该怎么赔
- 发布时间:2015-11-04 09:31:40 来源:宁夏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白景辉)10月28日,王某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想表达对灵武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她的丈夫卢某因工伤死亡后,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她不仅拿到了补助金,每月还能领到1200多元的抚恤金。
2013年8月30日下午,卢某在灵武市某公司工地四楼工作时突然摔倒,被紧急送往灵武市医院救治,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卢某家人向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律师在向卢某长子卢某某了解案件的发生过程中发现,卢某某就是涉案公司工程的承包人,卢某在其承包的工地受伤,其是否属于劳动者,存在很大争议。
对此,法援律师要求卢某某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及证人证言,最终使得工伤认定顺利通过。在计算工伤待遇纠纷过程中,法援律师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卢某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详细研究,使卢某的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今年5月,灵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灵武市某公司向卢某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39100元、丧葬补助金26092.5元,向王某(卢某妻子)一次性补发供养亲属抚恤金26698.7元,并自今年6月起按月支付1271.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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