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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雇佣比基尼女模低俗营销遭现场保安制止

  • 发布时间:2015-11-04 07:30: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公司雇佣比基尼女模低俗营销 遭现场保安制止

  昨日,某APP应用软件在建外SOHO附近开展比基尼营销,被现场的保安人员制止。不少网友认为如此裸露开展商业宣传太过低俗。北京青年报记者数次致电活动宣传所涉及的APP软件所属公司,但相关人员并未对此回应。

  事发后,不少网友对此类令人反感的营销活动,究竟该由哪个部门管理展开讨论。法律人士表示,类似的低俗营销存在整治难题,存在一定的管理空白,律师也建议赋予相关部门更多权限来加强对此类低俗事件的监管。

  现场

  国贸附近比基尼营销 遭现场保安制止

  昨日中午,网曝“国贸附近现女模特穿比基尼上街”,引发网民争议。当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事发的建外SOHO东区景桓街。网传的“比基尼女郎群体”已经离开,建外SOHO的商业秩序和交通秩序如常。

  建外SOHO九号楼一层的商家韩先生目睹了事情的经过。“这群人就从我们店门前走过去。”他告诉北青报记者,昨天中午12点多,一群穿比基尼的美女从西区走过来,她们的臀部印着二维码,可以扫一扫的那种,像是什么公司在搞宣传活动。随后,他拿出自己发到朋友圈的现场视频和图片。

  视频和图片显示,八九个身着黑色比基尼,脚踩黑色高跟鞋的女模特,在一名粉衣女子的带领下,在景桓街由西向东走来。这些比基尼女郎的腰部印着巨大的黑色字体,臀部则印有疑似某手机应用APP的二维码。周围聚集不少围观群众。

  附近地产公司的员工陶先生也目击了当时的情况。“她们从足球场那边过来的,刚开始走得很快,后来围观的人多了就慢了下来。”据他描述,围观者不少。

  另据韩先生介绍,比基尼女郎一行人在建外SOHO A座的路口上车离开,前后过程有十分钟左右。

  建外SOHO物业中心的主管周滨称他们事先并不知情。他说,昨天中午,这群人突然出现,他们物业中心的保安立即上报给了领导,领导去现场看了后决定及时制止这个活动。周滨还称,物业中心出动了十多名保安参与制止和劝退比基尼女郎一行人。

  周滨称,这件事跟之前三里屯的斯巴达勇士事件非常像,影响特别不好,会扰乱SOHO的秩序,影响附近商家的正常营业,所以让保安前去制止。据悉,事件发生后还有热心群众向警方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时这群女子已经离开。

  追访

  涉事公司官微 遭网友跟帖批评

  比基尼女郎被发布到网上后,引来不少人的关注。不少网友都认为此举太过低俗,有网友评论到,“在斯巴达勇士刚刚被警察查处没多久,商家又开展这样的营销,实在不知道这个商家是怎么想的”。

  根据这次参与比基尼营销女子身上所绘的内容可以看出,此次活动是在宣传一款手机APP应用软件。北青报记者发现,这款软件主要是一款陌生人交友的O2O软件,用户可以通过该软件选择餐厅并发起和陌生人的约会,根据自己设定的性别、年龄等要求选择陌生人一起吃饭。关于吃饭的费用还能选择自付、被邀请者支付或者AA支付。

  随后北青报记者与该APP网站官网上留下的招商电话多次联系,但对方始终表示目前暂不便接受采访。根据该公司在工商部门的注册信息,该公司为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今年3月份注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应用软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内容,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目前显示登记状态为开业。

  北青报记者查阅该公司的官方认证微博发现,在此事发生之前几天时间里,该官微发布一张男子裸露上半身并穿着比基尼的照片,也发布消息称“员工们正在策划一个idea,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super idea”。

  事发当日下午3时30分,公司微博还曾发布消息称:“烦死了,都私信主页君,主页君啥都不知道”。北青报记者发现,在该官微仅有的几条评论中,大都评论称公司此次的营销做法低俗,称此举“毁三观”、“低端”。

  调查

  网上曾出现招聘比基尼模特广告

  昨日,记者在某招聘网站上看到招聘比基尼模特的信息,招聘内容标明是为11月3日北京国贸活动招聘模特,招聘10人,要求能穿比基尼,需要提前面试。

  按照招聘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招聘方,对方表示,自己是中间经纪人,专门为企业招聘安排模特,大多情况下是做礼仪工作。北青报记者向对方求证是否曾为发生在昨天国贸比基尼宣传活动招聘模特,对方予以否认。但他表示,一般的比基尼模特,一次活动收入1000元左右。

  延展

  治理低俗营销行为 法律缺乏明确规定

  北青报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发现,事发后现场保安及时出面制止了这次活动,民警随后赶到现场时,参与营销的女子已经离开。

  不少网友认为,警方应该加大对此类低俗营销的治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但也有网友表示此次营销的行为中女子都是身穿比基尼开展的活动,所以是否构成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也不好认定。

  “很多在海滩游泳的人也都会这么穿,所以不好说就能按照这条规定管理。”一名网友说。而且由于民警赶到现场时活动已经结束,并未对社会秩序造成太大影响,所以也不好以扰乱社会秩序来处理此次事件。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商家的这种营销行为或涉嫌低俗营销。韩骁认为,按我国今年9月份新生效的《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广告应当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

  韩骁认为,关于低俗营销的行为按照规定,管理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

  针对此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凯表示,聚众穿比基尼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势必会引起围观,导致人员聚集,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同时,该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有伤风化,比较低俗,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予以制止。

  康凯称,目前法律对这种低俗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这种聚众穿比基尼的活动并没有实质性地造成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公安机关在制止时的法律依据就不足。

  “现在执法都推行依法治理,缺乏相关的规定就会让公安在处理时有压力。”康凯称,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应该有兜底的功能,建议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公安在维护社会秩序时具备能够兜底的执法权。

  康凯认为,一些行为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方面打了“擦边球”,使得公安处理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类似这种低俗的营销行为是对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挑战,应该明确授权公安在面对此类事件时有一定的处理权力,避免这种影响恶劣的‘擦边球’。”

  链接

  低俗营销屡现

  今年7月23日晚,一群穿着暴露、酷似“斯巴达三百勇士”的外国人出现在国贸、建外SOHO等朝阳区商圈附近,引起过往市民关注。据悉,这几十名外国男子“招摇过市”是为给一家企业做活动。他们影响交通出行,又拒绝民警的劝阻,一行人在三里屯附近被民警控制。

  10月4日,安徽省黄山市某景区,来自泰国的红艺人(俗称“人妖”)走秀演艺,现场不允许任何人拍照摄像。演出结束后这些红艺人与游客合影,索要10元钱一张照片,由指定的专人才能够拍照。此举被批侵入到公共领域,污染了公共环境,是低俗营销。

  去年9月,网上传出一段视频,两位女士在地铁众目睽睽下,脱得只剩内衣,然后某洗涤商家及时送上干净的衣物给她们换上。据悉这个视频是某广告营销商帮某洗涤商家策划,不少网友表示此举有碍观瞻、没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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