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粮政策性收购全面铺开 玉米临时收储工作将于11月1日启动实施
- 发布时间:2015-10-31 07:1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经济日报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刘慧今天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获悉:目前,我国秋粮政策性收购已全面铺开。从9月下旬开始,中储粮已陆续在9个稻谷主产省先后启动了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2015年产玉米临时收储工作也将于11月1日起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启动。
今年国家首次将东北地区临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调整为每斤1元,并取消了东北三省一区之间每斤0.01元的区域收购价差。玉米国家临时收储期限为2015年11月1日到2016年4月30日,相较上年收购启动时间提前20多天。
专家认为,玉米临储收购政策的提前启动,有利于稳定玉米市场,有利于农民收获后及时卖粮,充分利用好烘干能力,减少玉米霉变,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玉米临储收购政策2008年启动实施以来,一直由中央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责任,今年玉米临储收购政策做出调整,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收储责任。
中储粮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对今年玉米临储收购的质量标准有严格规定,其中生霉粒含量要求在2%以内。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规定的玉米,包括生霉粒含量超过2%的,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组织收购,相关支出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
今年,临时收储办法实行“一主多辅”“四个共同”的运作机制。中储粮总公司作为临时收储政策执行主体,通过其直属库和委托收储库点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中航工业集团作为中储粮总公司的补充力量,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承担收储任务。在收购贷款机制上,地方委托收储库点收购所需贷款继续由中储粮直属库统贷统承担;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中航工业集团由其子公司或直属企业向当地农业发展银行独立贷款。在收储库点的确定方面,除符合条件的有关央企库点参与收购外,地方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确定,中储粮、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分支机构对其共同监管。
今年粮食供给总体宽松、库存持续高企、仓容紧张,秋粮收购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局面和更大的风险压力。为了缓解仓容压力,中储粮严格选定委托收购库点,最大限度提高直属企业收储能力,有效降低储粮和管理风险。
目前,东北地区已安排玉米临储收购库点2958个,其中,中储粮直属企业库点(含租仓点)1260个,中粮、中纺、中航工业等3家辅助央企的直属企业库点(含租仓点)510个,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确定的地方委托企业库点1188个。各类库点收储能力在8000万吨(含搭建新型“千吨囤”约4000万吨)以上,总体可满足今年国家临储玉米收购需要。
为了保护售粮农民利益,彻底解决“打白条”问题,中储粮在今年参与秋粮收购的所有库点包括委托库点,全部推广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按照粮食收购业务流程,实现从收购入库登记、验质、检斤、入仓、结算、资金支付全过程在同一个信息平台上规范运行。农民在委托点售粮,资金由中储粮直属库直接通过网银支付结算,将粮款直接转到售粮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