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小农水工程“用得好、长受益”
- 发布时间:2015-10-27 06:43:26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张 雪
近期,水利部发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定额》),公布了自流灌区工程、提水灌区工程、井灌区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4类工程的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分别对不同类型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维修养护等级划分及不同等级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为何要出台该文件?应用时需注意什么?《经济日报》记者26日采访了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吴文庆。
针对文件出台的背景,吴文庆说,农田水利工程为我国农业稳产高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随着农田水利工程增多,运行管理和养护维修任务不断加大,维修养护经费需求日益增加。近年来,中央及地方不断加大维修养护经费的投入,但由于体制机制等诸多原因,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一直难以足额有效落实,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影响了农田水利工程效益发挥。
2004年,水利部、财政部发布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对大中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行了规定,有效促进了维修养护经费落实。但该文件仅明确了农田水利工程中的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并未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做出规定,使得地方在开展相关工作时缺少有效依据。
吴文庆表示,此次《定额》的发布实施,正是为规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需求测算和预算编制提供了技术支撑,为促进维修养护经费足额落实创造了基础条件,有利于促进小农水工程“用得好、长受益”。同时,《定额》与2004年发布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使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测算、预算申请形成了一套完整体系,有利于全面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
吴文庆说,《定额》在应用的过程中,应准确把握维修养护的界定。工程维修养护不等同于工程建设,更不同于日常办公。《定额》中对维修养护的概念做出明确规定,即“为保持原设计功能、规模和标准而开展的工程日常维护、局部整修和岁修”。“日常维护、局部整修和岁修是有明确含义的。日常维护是对工程进行经常保养和防护。局部整修是及时处理工程局部、表面、轻微的缺陷和损坏,保持工程完整性、安全与正常运行。岁修是每年(或周期性)进行的,对经常养护所不能解决的工程损坏进行修复。”他说,维修养护经费决不能用于工程扩建、续建、改造、大修及因自然灾害损毁修复和抢险等,更不能用于管理组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农田水利工程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大,各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等级工程的维修养护需求差异也会很大。”吴文庆说,《定额》是根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特点,以灌溉面积为基础确定的综合定额标准。编制过程中,虽考虑了地区差异,并设置了调整系数,但并不能完全满足每一个区域、每一处工程的实际需要。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本地区贯彻执行定额标准的具体要求,逐步形成地方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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