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新民地税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一窗式”服务

  • 发布时间:2015-10-20 06:29:37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吴宏 包晗 通讯员张黎黎)10月19日,记者从新民市地税局了解到,该局从纳税人需要出发,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实行纳税服务“首问责任制”及“一窗式”办税服务模式。真正做到了找一个人、打一个电话,办所有事的目标。

  首问责任制度是指首问责任人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包括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类税费事项)的制度。强调设专人服务、依法回复、首问办结、文明服务。“一窗式”服务是指将纳税人发起的各类涉税审批事项全部在办税服务厅窗口直接受理,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实现办税服务窗口一窗多能,从根本上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9月28日起,新民市地税局所有办税服务厅全部设置为“首问负责制”窗口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式”办税服务。

  该局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综合服务类窗口及首问责任咨询台,由业务精干的副科长担任专职首问责任人,负责直接对纳税人解答咨询、受理涉税事宜、内部流转、部门协调、办结,及结果回复各项工作。全局其他干部在接受纳税人涉税需求时,能解答的认真及时解答,当场不能答复及办理的要第一时间引领纳税人至首问责任咨询台解决,必须2个工作日内给予纳税人回复。坚决杜绝工作拖拉,推诿、扯皮行为。

  为确保纳税人的涉税需求能够及时办理,该局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规范,对首问责任事项跟踪管理,在窗口设置纳税人评价台,征求纳税人对回复情况的评价,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由纳税人自主进行评价。首问责任人在接待纳税人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上、向外推诿或不予答复,推脱和搪塞纳税人,确保真正做到让纳税人满意。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