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2107名法官入额笔试开考
- 发布时间:2015-10-12 06:32:55 来源:长春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春晚报记者 张席贵 通讯员 孙兵
10月11日8时30分,吉林省第三批76家法院的2107名法官,走进分设在全省8个地区的考场,参加员额内法官选任考试的集中笔试。这是继首批、第二批试点法院员额内法官产生后,组织的全省法院集中统一考试,标志着吉林省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和全面推开。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各考区所在地党委、政法委、人大有关领导到笔试现场进行了视察。为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各地法院邀请了当地相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考场进行巡查。吉林高院向每个考区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的巡视组进行督导。同时,各中级、基层法院邀请当地院校老师和法院纪检、干部部门人员担任监考、巡考。
据了解,今年8月,吉林高院按照省委政法委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整体推进全省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并制定了推进时间表。本次参加法官员额选任的76家法院,同样采取“考试+考核”的综合评定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内容紧紧围绕审判业务,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试题由吉林高院统一委托第三方专家命题和阅卷。面试试题由吉林高院统一委托第三方专家命题,并组织76家法院于10月13日8时30分进行面试。
据介绍,此次员额选任工作,各中级、基层法院严控院级领导入额比例,中级法院院级领导入额比例不得超过本院院级领导基数的40%,基层法院院级领导入额比例不得超过本院院级领导基数的50%。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吉林司法体制改革将重点做好“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四项工作。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入额法官选任相关工作,11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新的审判组织,并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全部按照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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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三批司改试点法院
451名法官参加入额考试
长春晚报记者 张席贵 通讯员 张玉卓
10月11日8时30分,长春市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法官入额考试在长春市委党校举行,451名法官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分设四个考场。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担任主考。市党委、人大、政协领导和1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到现场巡查。
作为长春市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本次参加考试的共有14家法院,包括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宽城区法院、二道区法院、绿园区法院、榆树市法院、农安县法院、德惠市法院、双阳区法院、经开法院、高新法院、汽开法院和净月法院。其中,12家基层法院员额比例严格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40%以内,同时预留员额总数的10%作为机动员额,为暂未进入员额的法官和优秀法官助理预留选任入额空间。
法官入额笔试统一由第三方命题和阅卷,主要测试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实践经验,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试题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法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类作答。参加考试的法院严格按照吉林高院关于法官入额选任的有关要求,对考试现场和各个环节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根据长春市第三批司改试点法院法官入额选任的组织安排,笔试之后还将进行面试和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入闱封闭,主要测试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判断和处理能力。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得分由法官本人近三年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分值折算后得出,定性考核主要考核法官德能勤绩廉的实际情况。笔试、面试、考核得分之和作为法官入额选任评定依据。
本次考试是继长春中院、南关法院、九台法院员额法官产生之后,长春市法院系统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迈出的又一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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