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关键问题解析
- 发布时间:2015-10-09 11:31:37 来源: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正在加紧建设中,对于这一农村改革的新生事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极为关注,迫切需要了解相关理论政策、工作程序和办事方法。因此从本期开始,分步推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关键问题解析,加快普及相关政策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何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为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央提出要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强调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即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再次分离,其中土地承包权归农户长期所有,土地经营权可以自由流转。这是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为土地资源要素加快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提供了政策支撑。在“三权分置”大背景之下,农村土地经营权随之成为拥有相对独立法律地位的农村产权,从而具备了进入有形市场公开交易的资格。农民可以在农村要素市场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受让主体也可以通过正规程序合法地获取农村土地经营权。
怎样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依规进行流转之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流转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土地经营权后,可以在受让土地上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为确保土地经营权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我市结合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正在探索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目前,受让方获取土地经营权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之前发生的土地流转行为,如受让方提出办证申请,并在流转土地的所在村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可以直接办理土地经营权证。二是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之后发生的土地流转行为,流转双方向当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提出申请,在市场内完成审查审核、签订合同、资金交割等手续后,由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出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受让方必须依据交易鉴证书方能办理土地经营权证。土地经营权证是受让方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凭证,是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持有者既可以凭证依法维权,从而能够有效降低土地经营风险,也可以凭证向已放开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
什么是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该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以在县域建设为主,分为两个层次,即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简称“县中心”)和乡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简称“乡交易所”),县中心和乡交易所实行分级交易、一体运行,主要履行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交易结算、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综合服务职能。作为完全开放的有形市场,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参与市场交易,权属完整清晰、法律没有限制的各类农村产权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
何为农村产权交易鉴证?
农村产权交易鉴证是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一项重要功能,是作为第三方见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一种行为,以向交易双方出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为最终表现形式。农村产权交易鉴证的过程,实质上也是规范流转交易行为的过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必须对入市交易的农村产权信息、交易主体身份进行把关,以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按照各类产权交易规则组织流转交易,以确保交易行为公开、公正、透明;必须按照政府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监管,以确保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是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产权交易双方发放的、证明产权交易行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达成合法有效交易结果的凭证,交易双方可以持此证到政府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或产权管理机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职责定位,《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只能由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发放,并加盖县中心公章方能有效。
建立政策性农业担保平台的目的是什么?
长期以来,我市农业发展和农民创业面临着投入不足、缺乏资金支撑的困局。其根源在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滞后,金融机构对农村产权缺乏认可,导致数量庞大的农村资源资产无法有效盘活、融资功能未能充分释放,农民很难从银行获得发展生产的信贷资金。面对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资金诉求,必须创新农村资源的资本化实现形式,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转化增值。为此,我市专门设立农业担保资金和风险补偿金,成立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实行市场化、专业化、独立化运作,重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融资担保服务,放大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的杠杆效应。在具体操作中,农业担保公司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结成紧密合作关系,通过接受农村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为反担保物、为银行开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兜住风险底线等方式,链接好农村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从而打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农业农村的通道,确保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得到”、“贷得快”、“贷得起”、“贷得多”。(本报记者 钱堃 通讯员 徐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