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价虾风波未平 常州又现“百元白粥”投诉
- 发布时间:2015-10-09 11:17:57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郭伟莹
青岛“天价虾”风波未平,常州又现“百元白粥”投诉
新华社追问宰客频发背后三大顽疾,遇到类似事件怎么办?快报邀消协为你支招
朱先生点了这样一盘虾,被收1520元
网友曝光的部分内容
店方当时出具的结账单
10月4日晚,南京游客李先生在青岛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吃饭时遭遇宰客:点菜时38元一份的“海捕大虾”,结账时却变成38元一只,一盘虾要价1520元。新华社昨日发文,呼吁根除天价虾背后“三大顽疾”。现代快报记者 赵书伶 张瑜 综合新华社
快报采访
当事人称事件给自己带来很多困扰
10月4日晚上8点多,南京人朱先生一家在青岛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吃饭。结账时,朱先生看到菜单吓了一跳:老板说大虾是38元一只,他们一共吃了40只,一盘虾是1520元。报警后,当地派出所说这是价格纠纷,他们管不了,而物价局则说太晚了,让他们还是找警察。直到10月5日凌晨,朱先生付钱给店家才离开派出所。
10月6日晚,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依法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万元罚款行政处罚。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南京市民朱先生,他表示已经“不想再说什么”。对于这件事情曝光后的影响,朱先生表示“完全出乎意料”。“这件事已经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很多困扰,很是让我头疼。”朱先生说,他现在也不方便讲太多,希望媒体能包涵。
老板失联?
当地回应:跑不了,在掌控中
针对青岛“天价虾”事件,有媒体称涉嫌宰客的饭店老板失联,质疑当地物价部门作出的9万元罚款行政处罚能否落实。对此,当地物价、宣传等部门回应称,该饭店老板并未失联,一切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
青岛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切都在按法律程序进行:“作出行政处罚,怎么来履行,怎么来执行,都是有程序规定的。”记者随后致电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饭店老板失联的说法不实:“这个老板跑不了,在掌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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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家宴蘑菇炖鸡卖894元
店家被勒令停业整顿
10月2日,一位山西来青游玩游客被“黑导游”拉进农家宴消费2300元,其中一道蘑菇炖鸡收费近900元。该山西游客称,被“黑导游”带着自驾车进山,被带到“山海饭庄”农家宴,一斤螃蟹168元,一杯扎啤65元,一个海参88元,这些价格都可以接受,唯独一道蘑菇炖鸡894元让他不能接受。最终这顿饭花费2300元。该网友发帖后被崂山景区工作人员发现,随后景区工作人员通过交警部门找到网友的车辆信息及电话号码,勒令饭店负责人停业整顿并向该游客道歉,并赔偿了游客全部损失。
10月4日该网友发帖称,事情得到了满意的解决,景区的做法让他很满意。据广州日报
新华社追问
标价规则不严谨:
怎样才算“明码标价”?
近年来,“宰客”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屡禁不绝。近两年,“宰客”手段五花八门、防不胜防。部分人士指出,这些伎俩背后,标价不严谨不规范的通病一直难除,成为“宰客”之风的温床。
在青岛市敦化路美食一条街,一位不愿具名的饭店老板告诉记者:饭店要明码标价,这是一个好规定,但“明码标价”太过宽泛、没有明确的标准,不少商家就玩起了“文字游戏”,糊弄监管部门,坑害消费者。
“什么叫‘明’?没写的自然不算‘明’;写上了位置不显眼也不算‘明’;写得够显眼,也不见得就能算‘明’。这都给‘宰客’留下了余地。”这位老板说,比如,顾客点菜时,店主用椅子把价格牌的部分字一挡,顾客就可能上当。又如有的饭店,价格单上写明了“葱拌八带48元/份”,而且价格单也“上了墙”,但最后还是可能出现纠纷。“一份、一碗、一串究竟是多少,没有标准,全凭商家说了算。”
在青岛市合肥路附近的一些西餐店和寿司店,记者发现,其“明码标价”则严谨得多。比如,一家寿司店的点菜本上,价格单都配着食物图片,食品计价单位是克,阿根廷红虾等食品还注明了长度。每上一份食物,店员都要过一次秤。“可能我们国内还不习惯,但应该尽快学习、适应,能减少不少麻烦。”一位店员说。
一些人士认为,国外餐饮行业的严谨做法,很值得国内借鉴、推广。应该逐渐引导国内的餐饮界,尽快实行明晰、标准化的价格标志制度,而不能失之过宽。同时,还要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标志制度。
纠纷处理“踢皮球”:
消费者被宰了该找谁?
随着民生热线逐渐推广,除了公安局报警电话,物价局、工商局、旅游局、卫生局、消协等部门,都纷纷推出服务电话。游客被宰之后,打电话求助相关部门成为大多数人的首选。然而,近年来,“宰客”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电话“接不通”或“管不了”“踢皮球”,最后,事件处理不了了之,游客屈辱而归的情节并不鲜见。
青岛“天价虾”事件发生后,微信朋友圈流行的一篇网文《青岛城管支招:被青岛大虾钳住后的正确摆脱方式》,提出了夸大纠纷“逼”派出所出警、假装食物中毒找卫生局、找爱卫会投诉店主纵容顾客在公共场所吸烟等“招数”,调侃中带着愤慨无奈。
“天价虾”事件发生后,关于公安部门究竟应不应该介入执法的问题,至今还在网上热议。律师刘高近日发文称,依据刑法第274条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等相关条文,并结合“宰客”事件分析,公安部门都应该接手处理。8日,又一篇名为《司法解释:公安机关无权处理宰客商家》的文章出现在微信圈,针锋相对地表明相反观点。
“由此可见,对公安部门该不该处理‘宰客’事件,一些专家可能都还有争议、拿不准,游客报警后的遭遇就不难想象了。”中国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的王律师说。最近他与不少法律界朋友也在讨论“天价虾”事件,不少人认为,“宰客”往往同时伴随着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斗殴,涉嫌违法犯罪,公安部门可以管、也应该管。作为经营业主的直接主管部门,工商局、物价局、旅游局等部门,对宰客事件更该管,还应积极管。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提出对于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
有关人士提出,诚然当前我国部分行业存在“多头管理”局面,但是,遇到游客投诉,相关部门不应该是“多头不理”。恰恰相反,在国家提出一站式、一个窗口服务理念的背景下,游客不管先找到了哪一部门,它都应该先“揽下来”,然后再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强化综合执法,解决执法公正,加强问责追究,势在必行。”网民碧翰烽在微信上撰文说。
处罚机制不“给力”:
换个地方、换个名字,继续骗?
“沉疴需用猛药,治乱当用重典”。有关人士指出,多年来,旅游市场“宰客”现象屡禁不绝,跟处罚机制不健全、不“给力”有很大关系,宰客店主虽遭惩戒但难遏止,也难以震慑、教育周边业户。一些饭店店主被处罚后,“消停”了一段时间,等“风声”过后,就“重操旧业”,甚至可能变本加厉、弥补“损失”。
据了解,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事件发生后,青岛市对该店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说,必须提高“宰客”业主的违法成本,“让他觉得宰客不划算”。比如,提高处罚金额,延长停业整顿期,情节严重者则终身禁止从事相关行业。同时,完善黑名单机制,对列入黑名单者,提醒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累犯达到规定次数,也永久禁止从事相关行业。此外,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店主诚信记录,提醒消费者注意分辨、预防。
王忠武说,处罚机制建立完善之后,关键还在于落实。一要严格落实,对于执法不严、包庇甚至纵容宰客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追责;二要长期坚持落实,将处罚机制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搞一时松一时紧,逐渐减少宰客现象。
青岛“天价虾”事件余波未息,又有媒体报道称,河南游客在日照旅游时遭遇宰客并被殴打。10月8日下午,山东日照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日照公安称:河南籍游客一行9人,与店主陈某在点餐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发生斗殴。综合
游客点海鲜太少
被店主殴打?
警方:点餐时言语冲突引斗殴,双方被行政拘留
斗殴原因
是海鲜点得少还是嫌大排档脏?
据映象网报道,当事游客刘女士称因婆婆对海鲜过敏,在该店吃饭时,只点了两盘海鲜及两盘青菜,此后老板便将菜单撕碎扔到桌子上,“他说‘我们不做你们的生意’,让我们滚”。也因此起了冲突。刘女士称其父亲起身劝老板不要生气,被其推倒在地,随后刘女士的哥哥看不下去,双方起了冲突。
@日照公安简单还原了事发过程,称“在点餐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发生斗殴,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当地媒体《日照网》称其10月8日上午联系到处理该事件的山海天边防派出所,还原事情真相。报道称,10月6日晚,几名河南游客在乔家墩子一海鲜排档就餐时提出异议,并称:“大排档太脏了,还不如家里厕所干净。”店家听到后与游客发生争执,一言不合双方动手扭打起来。
双方互殴
游客店主均受伤
店家有无扒衣行为?
在映象网的报道中,刘女士曾表示,店家围殴他们的人将其哥哥衣服脱光殴打。“他们还打我哥哥的下体。”刘女士曝出的照片中,可见一身着短裤的男子躺在床上,双腿及手臂布满血迹。刘女士承认对方也有受伤,但并不清楚对方伤情。
警方则表示,“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河南籍游客张某某手部受伤及表皮损伤,店主陈某头皮裂创2处。”
8日下午,记者致电处理该事件的日照山海天边防派出所,对方拒绝接受采访。至截稿时,游客方面也未回复。
最终,这起借着国庆出游被宰的敏感而火爆全国的事件,以“警方分别对店主陈某和游客张某某等人处行政拘留并罚款”而收场。
国庆期间,常州论坛上爆出“粥店卖出百元白粥”的消息。发帖的网友称,在常州一家粥店点6元一位的白粥,被店方告知已售罄,在服务员误导下点了一锅白粥,竟然要价百元。论坛上对此议论纷纷,不少网友调侃,青岛的大虾是38元/只,这锅白粥没按米粒算,已是“放过”。 对此昨天店家回应称是顾客断章取义。
网帖发酵
“白粥竟然要100元”引发围观
近日,常州网友爆料称“新北区荔茵潮汕粥黑店,白粥竟然要100元”,化龙巷网友“showsong”发帖说,10月5日晚上到新北区晋陵北路荔茵潮汕粥吃晚饭。“原来这家是个黑店,菜单上写的6元一位的白粥,我们4个大人一个小孩吃饭,结果要了一个砂锅白粥,结账的时候是100块。而这个100块一锅的白粥在菜单上就没有写明,问服务员,说这是老板定的价格。”“我不明白,这白粥是什么大米做的,要100元一锅。”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网友“showsong”还张贴了几张照片,一张是收银单,上面显示“白粥2,1份,单价100元”。另一张照片显示生滚粥“白粥(送小菜)6元/位”。
此帖被不少网友与青岛天价大虾联系起来,称为“青岛大虾,常州白粥”。几天来,网帖的点击量超过2.5万人次,网友们跟帖评论达到230条。有网友说,估计这白粥是用鲍鱼熬制的。还有网友调侃,“这米是月亮上种出来的,水是火星上取下来的,100元已经是亏本价了。”“没按每粒米一块钱算账就不错了”。
消费者:早知这么贵,肯定不会点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终于联系上了网友“showsong”。这位网友姓朱,他在上海一外企当高管,妻子在常州一高校工作。10月5日,一家5口外出旅行回来,想要找个粥店吃点清淡的食物当晚餐,这才进了这家粥店。
“我们点了点蔬菜,想点6元一位的白粥,服务员说没有,接着误导我们点这个白粥,菜单上并没有标注,更没有明码标价。服务员只是说这白粥是几个人吃的。至于100元的价格,我们全家都没有听见。我掏出200元钱买单后,老人问吃点蔬菜白粥要166元,我们这才意识到价格偏贵了,这才去收银台重新核对,发现一锅粥居然要100块钱。”朱先生说,“我们要是早知道一锅白粥要100元,我们肯定不会点这个,更不会这么生气。”
消费者朱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已经就此事向常州物价部门投诉。现代快报记者从常州物价部门获悉,物价部门将会受理朱先生的投诉,开展进一步的调查。
商家回应
他们点粥时
接受100元价格
10月7日晚上,常州新北区荔茵潮汕粥店的相关负责人在网上跟帖回应称:10月5日19点45分,有一家五口来店内就餐,要求点白粥,但生滚粥白粥已卖完,只有潮汕砂锅粥,当时告知客人潮汕砂锅粥白粥,因材质不同价格不同,最后客人定了100元一份的大锅的潮汕砂锅粥白粥。“不存在一碗白粥卖100元的情况”。
10月8日下午,店方负责人王女士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发帖的那名顾客是断章取义。“国庆期间生滚粥早已销售完,服务员便跟客人解释,没有生滚粥白粥,只有潮汕砂锅粥,里头可以添虾、牛蛙、鸡肉等配菜,但客人只要白粥,服务员就跟他们说明,光点白粥的计价方法是2人餐60元,考虑到他们4大一小,按份100元一锅。这个价格他们当时是接受的。”王女士解释说,“我们的烧制工艺是不同的,价格肯定也不一样”。
王女士说,一锅潮汕砂锅白粥或者是一锅潮汕牛蛙粥,都是一样耗时耗力。“所以我们店里不推荐潮汕砂锅白粥,菜单上也没有潮汕砂锅白粥这道粥品。是客人要求点白粥,这才上的。”
遭遇宰客怎么办?
就在昨天,中消协表示,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法经营者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处罚。出门旅游遇到宰客该怎么应对呢?现代快报记者邀请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给大家支招。现代快报记者 赵书伶 张瑜
第一时间用手机等保留证据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在价格上吃亏受骗的消费者确实存在,尤其是一些经营手续不全的酒店餐馆,菜单上没有明确价位,有些食材只标有数字,没有计量单位,还有一些菜单价格标牌故意弄得模糊不清,有些消费者马大哈,稀里糊涂点完、吃完,结果结账的时候发现被骗了。
碰到了宰客怎么办?首先要沉着冷静,第一时间保留证据。“这次青岛大虾事件中,游客后来之所以能维权成功,和当时他们用手机拍照记录下证据有很大关系。一只虾38元,吃了一份虾就得1520元,明显有点背离正常的市场价格。”许明说,碰到这类情况,最好用手机、相机等随身携带的记录设备拍摄下当时的情景,保留好证据,防止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时说不清。
引入第三方印证事件
“经营者应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店家明明知道这个38元1只虾的价格容易引起歧义,就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可是这个事件中商家却没有履行,而是事后才说。”许明表示。
此时,第三方对事件的还原和印证也相当重要。许明说,此次青岛大虾事件中,朱先生等人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出警后对事件进行了记录,也是印证了整个事件,进一步证实了宰客行为真实发生,有利于后面产生纠纷时有证据支持。
“第三方不一定是指警方,周围游客、跟团导游等都可以作为第三方。”许明提醒,如果发现周围没有可以介入印证事件的第三方且事态比较严重时,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不仅能保留相关证据,还可以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
及时拨打投诉电话
碰到宰客行为时,提前准备好的当地投诉电话就派上用场了。“包括当地旅游部门投诉电话、物价部门投诉电话、工商消协投诉电话等。”许明说,如果不放心,碰到此类宰客行为时,可以几个部门都咨询一下。
此外,如果消费者碰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妨将遭遇经历如实发布到自己的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账号上。“消费者一定要有维权意识,不能因为在外地,就有花钱消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把自己的经历及时发布到网上,一是引起大家和相关部门对这类宰客行为的关注,给你支招,二是也在一定程度上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督促他们快速做出应对措施,三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提醒后来的消费者,注意此类宰客行为,防止后来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说法
宰客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所谓宰客,就是让顾客以远远超过其真实价值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由于这种交易明显的不公平性,往往同时伴随着暴力或暴力威胁。”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备说,宰客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还涉嫌侵犯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权利,涉嫌敲诈勒索。
据悉,针对暴力宰客,《刑法》规定了强迫交易罪:即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包括(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暴力胁迫情节更加严重的,甚至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