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食药监管信息化 建企业“诚信档案”
- 发布时间:2015-10-09 07:33: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前,记者跟随山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前往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针对其在几个月前曾被列入诚信档案的新进员工未体检、原料出入库不规范等三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查。
在该公司配药的生产车间,执法人员就相关项目一一进行核查。经查全部合格,并由企业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执法人员将检查结果通过电脑录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监管端。几乎同时,该公司登录的信息化平台企业端显示,其评价已由起初的“一般”自动更改为“良好”。监管、企业双方当面确认,整个过程透明、高效。
短短几分钟,一次完整的监管信息录入便完成。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2013年开始运行,共有十大模块286项功能,已将8973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系统管理,一户一档,逐年覆盖。
信息平台所登内容以许可备案、日常监督、检验检测、行政处罚、告诫约谈和公告曝光等为主,按不同类别企业风险点制定格式化检查表,都规范统一以百分制设置,通过评价打分,划分不同信用等级,要求省、市、县、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分级建立食品药品信用档案,逐步将全省44.7万家监管对象纳入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
记者从系统数据中查阅到,该系统实施信息监管操作已超过91321次。
“相较于高效、海量监管信息的汇总和查阅,这一平台更着眼于公开、公正、透明地开展监管工作,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了解监督情况。”山西省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王鲜梅表示,监管信息化平台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将监督抽检、案件处罚、广告监测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消费者“用脚投票”,倒逼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
“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者的惩戒力度。”王鲜梅介绍,主观故意、违法添加、无证经营等18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对严重违法违规者,还将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以及金融机构。这样,违法者在投资、融资、扩大生产等方方面面都将受到严格限制,大大提高其违法成本,能够有效震慑违法犯罪。
今年,山西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分别安排食品抽检监测5899批次、5786批次、2455批次,对监督检验结果实行每周公开一次,不合格产品都要立案调查,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截至目前,已发布11期1756批次食品抽检信息,其中不合格产品93批次、合格产品1663批次,涉及21大类76个食品品种。
同时,山西省食药监部门与公检法协作办案,增强打击力度。去年,山西省共查处各类案件13957起,罚没款4363万元,查办案件数和罚没款在上年高基数的基础上,分别增长23.2%、39.4%。今年1~7月,山西省共查处各类案件8120起,罚没款2495万元,查办案件数和罚没款分别增长86.45%、40.3%。
与此同时,该局引入的公众和舆论参与监管机制也成为重要抓手之一,实施新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标准,建立匿名举报奖励,激励新闻媒体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办法实施以来,两起举报已获奖励,举报人分获奖励3万元和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