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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送企业多项社会保险优惠“礼包”

  • 发布时间:2015-09-29 09:43:25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介绍,今年以来,该厅主动作为,积极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落实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补助。为支持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做优广西区工业,促进区内经济发展,2015年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8439万元,对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内依法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47家(次)企业进行补助,支持园区企业应对当前复杂经济环境下提高竞争能力。

  二是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2015年3月1日起,将广西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预计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近10亿元。

  三是调整生育保险费率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起,广西对基金结存量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依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将现行生育保险费率降至0.5%以内。

  四是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范围。广西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稳定岗位补贴,补贴额为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

  五是落实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广西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在2015年可缓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以缓解企业压力。

  六是实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广西对经各市认定符合主导产业发展且开发出新就业岗位的企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吸纳就业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广西还拟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目前相关文件已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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