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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为纳税人核发唯一“身份证”

  • 发布时间:2015-09-25 19:31:31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自9月份起,天津市正式实施企业设立税务登记“一照一码”制度。新办企业的工商、税务等信息实行源头赋码、信息回传,一次审核,行政许可窗口核准制发“一码”营业执照,纳税人拥有一个独立身份号码。未来,纳税人信用信息可凭这唯一“身份证”号码查询管理。

  9月10日上午,记者在河西区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中心看到,前来办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很多,他们大多数是当天来正式提交申办材料的“新户”。天津盛世美佳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潘宁从区行政审批中心拿到营业执照后对记者说:“听说以前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向不同部门反复提交相同资料,现在只需向行政许可部门一次性提交,并且执照上只有一个各部门共同认同的代码,以后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事宜,不用再记其他代码了。持‘一码’执照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取等相关涉税事宜太方便了!”

  河西区行政许可中心地税窗口负责人杨皓介绍,“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实行“三证合一”后,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税服务效率推出的最终措施。今后,申请人仅需在受理窗口一次填写申请信息,即可完成市场监管、国税、地税等多部门审批核准。针对纳税人提出的实行“一照一码”后对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影响以及网上申报、防伪税控等用什么号码的问题,杨皓解释说,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3位至第17位是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办理涉税业务。目前,天津报税系统尚未生成“一照一码”纳税人识别号。因此,纳税人领到新版执照后,需要获得报税系统识别号和国、地税网站初始登录密码,以便登录国、地税网站办理涉税事项。原持“三证合一”或《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在未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前可继续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

  天津地税局负责人士表示,推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有助于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统一数据共享管理平台,最终实现一码身份通用。这项改革有三个特点,一是源头赋码。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编码规则,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发放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形成准入登记与赋码同步完成机制。二是规范流程。统一登记条件和程序,规范提交材料,整合申请表格,登记机关完成注册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时依法公开企业登记信息。三是数据共享。各级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并赋统一代码后,将统一代码及相关登记信息,通过统一信息交换平台实时传输至税务部门数据库。四是颁发一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营业执照是企业主体身份的唯一合法凭证。

  据了解,目前天津已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人提交资料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电子信息交互,审核制发营业执照仅需15分钟。截至目前,天津已为502户新办企业核发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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