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回收日”走进179个小区
- 发布时间:2015-09-25 09:31:22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实习生 印玺 文/图
8月份,我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进展如何?昨日,市城管局召开垃圾分类工作座谈会,记者获悉,目前,全市已有179个小区在每周六开展资源回收日行动,全市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等。下一步到年底前,城管部门还将开展执法行动,力争到2020年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
回收点和回收渠道尚未覆盖每个小区
随着垃圾分类和减量从试点迈向全民参与,市城管局部署了六大行动推进垃圾分类,四大举措促进源头减量。如今,每个周六,在一些小区,记者看到资源回收日活动已经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了。
市城管局副局长杨雷介绍,全市179个社区已经动起来了,每个社区选择一个小区先行试点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为了更好地发挥物业公司在垃圾分类中的责任和作用,针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培训工作也拉开了序幕。
随着9月份,全市中小学新学期开学后,由市城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班会在荔园小学北校区启动,垃圾分类成为今秋开学的第一课,该主题班会将在未来的一年当中走进全市300多所中小学,覆盖105万中小学生,宣传垃圾减量分类的知识和理念。
此外,有毒有害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工作也开展起来了。8月中旬时,南山区率先将回收的500斤废电池和5000多支废灯管,交付给两家有资质、专门回收的环保企业。其他各区(新区)也在积极推进中。
在工作有了可喜进展时,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王芙蓉坦陈,目前,垃圾分类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突破。关于有毒有害垃圾以及可回收垃圾的回收点、回收渠道尚未全面覆盖,还有一些社区没有,应建立多方位、多渠道的回收方式,方便居民分类投放。关于促进源头减量的生产者责任制方案尚在制定中,回收设施也未进入商场超市等。
年底前对垃圾分类执法动真格
新鲜出炉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针对个人、单位、生活垃圾收集企业、责任人、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等多方规定了处罚措施。为了通过正面宣传、示范、激励,引导市民群众等多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中来,至今尚未开罚。
昨日,杨雷表示,经过缓冲期,年底前,城管部门将对执法动真格,目前正在制定完善执法流程等,届时将首当其冲针对混合收运的企业、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人等开展执法行动。而针对个人执法取证难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在开展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城管部门对小区业主进行了摸底,一些不进行分类的业主情况尽在掌握中,取证并不难。
接下来,市城管局还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考核制度,将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2016年度政府绩效考核、生态文明考核和市容环境综合考核。
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治理的目标,市城管局也明确提出,力争至2020年,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单独收运和资源化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焚烧处理率达到8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同时,力争在未来三年,希望通过垃圾分类和减量,控制我市生活垃圾的增长量,让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的日处理量减少10%,其中,可回收物回收贡献4%,大件垃圾回收贡献2%,园林绿化垃圾就地循环利用和果蔬垃圾就近处理贡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