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行为所致”背后是暴力拆迁
- 发布时间:2015-09-23 03:32:17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董文龙
如果拆迁之初,能够建立更公平、公正、公开的拆迁机制,如果后来能够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有效对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只有把拆迁真正纳入法治轨道,只有每一次暴力拆迁事件都能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这类事件才有可能不再上演。希望“平邑9·14事件”能够成为一个类似悲剧的句点和法治拆迁的起点。
山东“平邑9·14”强拆致死事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的关注。9月14日中午左右,山东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崮村一户民宅发生火情,村民张纪民被烧身亡。事件发生时,张纪民家遭到数十名身份不明的社会青壮年围困抛物,且房屋遭到挖掘机强拆。9月16日,平邑县政府初步调查结论认定“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17日晚,临沂市委、市政府做出回应,认为这是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等已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日,调查结论出炉,经过当地市县两级公安、消防机关的勘察走访,最终认定“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在社会强烈关注和舆论推动之下,平邑事件迄今为止大致算是有了一个初步结论。死者已矣,但这一事件仍给我们留下了值得汲取的教训。特别需要认真思考的是,在暴力强拆频频发生的背景下,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暴力拆迁的土壤,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
从事件发生至今,关于导致村民张纪民死亡的原因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是本案的焦点。眼下虽然查明火灾系“自身行为所致”,但何谓“自身行为所致”?情况无外乎三种,其一,单纯偶发性意外;其二,以点火作盾牌抗争拆迁,火势失控导致身亡;其三,在极端绝望的情况下,以一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无论是以上情况中的哪一种,从现有的事实和政府的回应中,都可以清楚看到,“强拆”才是导致整个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是因为家园遭受了侵犯,如果不是实在别无他途,又岂会用生命做盾牌抵抗强拆?又岂会坐在家里被烧身亡?毫无疑问,当地违法强拆的行为对张纪民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次“平邑9·14”强拆致人死亡事件中,一些细节尤为引人注意:非法拘禁、殴打张纪民妻子潘进惠的是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苏然及其带领的6名工作人员;带领十几名社会青壮年围困强拆张纪民房屋的是地方镇工作人员高群;指使挖掘机推倒房屋西墙的是东崮管理区书记兼社区总支书记管彦省。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公然囚禁、殴打他人,围困、破坏、强拆别人的合法财产——这岂是简单的“法纪观念淡薄”?这分明是一种知法犯法,置百姓利益于肆意侵犯境地,置法律尊严于不顾的非常恶劣的行为,是对法治社会的一种粗暴践踏。
更需要追问和深究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国家公职人员如此胆大妄为,知法犯法?这个问题必须要有一个清楚明白的调查和交代。
近些年来,暴力强拆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尽管原因多方面,但法治缺位,问责乏力,尤其是地方政府身影交织其中,导致此类事件屡禁不止。拆迁往往涉及的是农民的土地、房屋,这些对农民来讲都是最为核心的利益,是他一生心血和情感的寄托,有的甚至是相传多代的祖产,一旦这些权利遭到不法侵犯,在万般无奈下,很容易就选择用一种非常极端的方式去抗争。此次“平邑9·14”事件中,张纪民的五间房屋连同地皮总共作价5.8万元,而他要购买同样面积的安置房则需要花十六七万,这种情况下,他当然不会愿意拆迁。如果拆迁之初,能够建立更公平、公正、公开的拆迁机制,如果后来能够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有效对话,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因此,需要问责的绝不仅仅是“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
“平邑9·14”事件不应该就这样过去了。家属和公众仍存的疑虑需要回应,同时我们更希望,它能够成为一口长鸣的警钟,时刻警示各级地方政府,如何有效克制盲目发展的冲动,如何做到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如何以法治的思维解决纠纷、矛盾,牢记依法办事、尊重法治的理念。只有把拆迁真正纳入法治轨道,只有每一次暴力拆迁事件都能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这类事件才有可能不再上演。希望“平邑9·14事件”能够成为一个类似悲剧的句点和法治拆迁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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