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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坚持3个原则

  • 发布时间:2015-09-12 06:3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曾金华 顾阳  责任编辑:罗伯特

  经济日报北京9月11日讯 (记者曾金华 顾阳)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在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措施。他强调,调整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坚持总体由高调低、有扶有控和银行独立审贷3个原则。

  日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关系国计民生的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由30%降为25%,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降为20%。将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降为20%。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急需的停车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情况特殊的国家重大项目资本金比例可比规定的再适当降低。同时,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执行现行的30%至40%较高资本金比例要求。

  张勇表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是1996年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深化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促进投资效益的提高,防范金融风险。此前,我国曾进行过两次资本金比例调整:一次是2004年,目的是应对投资过热,普遍地把资本金比例从低调高;另一次是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由高到低进行调整。

  对于此次进行的第三次调整,张勇介绍说,总体上遵循了3项原则:一是由高调低,进一步发挥投资的带动作用;二是坚持有扶有控原则,不是普遍调,而是从结构上调低那些需要发展的项目资本金比例,对需要控制的、产能过剩的项目依然保持原有比例;三是银行独立审贷,银行要在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基础上自主独立进行评估,研判项目风险,确定具体的资本金要求。

  张勇说,投资对整个经济起着重要作用,但确实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杜绝盲目投资,即便是“铁公基”,也要规划在先。这次资本金比例调整经过了认真的研究和选择,降低的行业领域主要是为补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短板”。除了资本金比例,促投资、稳增长还需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推出一些综合措施,包括基金的运用和P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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