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品牌们学起来
- 发布时间:2015-09-12 02:31:32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魏家东
这个月,新《广告法》开始实施,有人很早就开始关注,这些人是广告主、品牌运营、美工、策划、文案们……当一大堆极限用语不能使用的时候,很多文案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了,因为之前唯有那些词语的修饰才可以彰显产品的牛气。
任何一次机会,品牌社会化运营商们都不会放过,虽然这次笑容里带着苦涩,但是大家还是借势的挺欢乐。这些短暂的欢乐之后,大家真的要考虑怎么修改自己的广告了。还记得那些经典的广告吗?“地球人都知道”、“史上最流行”、“用户量第一”……
新的广告法看似严格,却是一个很好的规范,重罚之下就会有一个更好的市场,有人笑谈,新法中没有提到举报奖励,要是有举报奖励,那对于一些品牌商来讲更是噩耗。有没有新广告法,都要对广告宣传负责,夸大、虚假、诱导欺骗等等都是恶意行为。很多修饰词更多是在抬高自己,夸大效果,给用户震撼,这只是外观或者直觉上让人感受到真的很牛,但是到底产品好不好却没有很好地表述。
以后文案们该怎么办?
第一,深挖产品价值:不是所有产品包装都要说“最”、“第一”、“极致”……把这些词语变成数字,用一个活动、事件去陈述也可以形成广告的一种形式,比如“好产品的速度就是30秒销售1万单”。
第二,也可以谈情怀:罗永浩的手机发布,用了一个话题海报,叫“漂亮的不像实力派”,这句话很具有传播性,同时又可以表现出产品性能,参与感也不错,情怀不用极限词也可以玩得不错。
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首先,打擦边球要注意:有时候大家愿意铤而走险,比如不让说第一,那说第二吧,用“我们比第二强,我们与第二的距离可以绕地球X圈”……还有其他擦边球玩法,不过需要谨慎啊,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
其次,广告的边界在扩大:从专有媒体,到自媒体,朋友圈广告,还有电商标题、图片、详情页等等,不论收费与不收费,只要是对消费者在传递产品、品牌信息的,就要遵守。
新广告法,大家都要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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