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立:沪渝试点效果不好 房产税改革需重新思考
- 发布时间:2015-09-10 07:4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0日讯(记者 马常艳)今年8月房地产税正式被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使得因楼市低迷而热度渐消的房地产税话题再度升温。日前,《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将房地产税纳入其中,意味着房地产税今年不会有大动作。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执行会长郑新立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房地产税不要着急征收,需要充分论证制定一个合理方案。目前看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效果并不好,需要重新思考房产税改革的方案。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8月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标志着房地产税改革在立法层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有专家认为,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规划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提速,但短期内很难实现开征。郑新立在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推进城乡一体化研讨会”上回答中国经济网记者提问时表示,房地产税不要着急征收,房产税征收要经过充分论证,制定一个合理的税制改革方案。“住房制度改革刚搞完,城里好多人刚刚有了自己的房产,房产税对扩大消费是反向作用,不是正向作用”,郑新立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也曾表示,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重要税种,在地方组织收入和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其开征之路会比较漫长,包括立法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两市开始对于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重庆版”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均征房产税;“上海版”房产税方案则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而且按照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
此后,有关房产税试点的传言不断涌现,包括杭州等多个城市“趟枪”。据媒体报道,早在2013年目标扩围城市对于房产税扩围的培训、技术准备等已基本完成,但至今为止尚未有明确的扩围动作。试点期间,房产税对楼市调控的作用颇有争议,在增加地方税收方面的作用不是很大,地方政府对于深化执行房产税上动力也不是很足。同时由于技术难度、既得利益团体阻力等原因,作为征收房产税技术基础的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推进也较为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