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暂未列入今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 发布时间:2015-09-07 14:16: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王斌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环境保护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资源税暂行条例(修订)五部税收法规被列入。不过此前热议的房地产税并未列入今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告诉记者,今年房地产税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估计出不来,也没那么容易出来。
本报记者了解到,尽管房地产税未列入今年国务院立法计划,但已经列入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属于立法预备项目,同时也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这体现本届人大推动房地产税等立法决心,也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有望提速。
由于房地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的存量财富,对如此巨大的一笔财富征税,其课税的对象、范围、税基和税率等要素的科学和公平就尤为重要,因此税制设计起来也较为复杂。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曾表示,乐观预计房地产税立法最早在2017年提交到两会讨论。
根据《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环境保护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修订)、资源税暂行条例(修订)被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急需的立法项目。这类立法项目被要求根据改革进程和改革方案,条件成熟的及时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
朱为群告诉本报记者,上述税收立法工作已经在进行中。比如,环境保护税法已经由国务院法制办6月公布并征求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中。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修订,主要是要把这几年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的成熟规范的内容吸收进去,为下一步增值税立法创造条件。
本报记者了解到,营改增自2012年1月试点以来,试点地区由点扩面再到全国,试点行业也陆续增加到“3+7”(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目前仅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
朱为群称,由于资源税和消费税都有较大的政策调整,也应该适时修改相应的税收条例。
去年12月,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正式启动,其他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也在加速推进中。消费税在税率和税目上有不少调整,比如成品油、卷烟等税率有所提高,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税目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