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赴台办展可获补助
- 发布时间:2015-09-05 07:33:32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陈泥)我市企业赴台办展将可获得财政资金补助。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共同出台《厦门市发展对台经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市目前各类对台扶持资金,包括台湾水果、水产品、大米进口奖励,赴台办展扶持,对台经贸团组经费以及其他对台经贸促进项目等进行了整合规范。
我市对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台湾举办的大型展览会期间同期举办的海峡两岸经济技术专业展览会,或厦门市单独举办的商品展以及以商品展览形式举办的经贸洽谈会和研讨会,将按照统一政策扶持标准对项目组展费用和公共费用给予补助,每个展会的组展费用前三届补助标准分别为100%、85%、70%,公共费用每届最高补助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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