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人都烦的弹窗广告,国外怎么管?
- 发布时间:2015-09-02 13:37:0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打开网页时广告小窗口蜂拥而至,甚至遮住了想浏览的内容;想关闭却不小心打开了更多链接;明明已经关闭的小窗口,几分钟后又蹦出来了。如此“顽固”的网络弹窗广告在全世界网民那儿都不受待见。
好消息是,中国有关部门开始规范弹窗广告了。新版《广告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所谓弹窗广告是指用户访问网页、移动页面或者浏览页面时,自动从浏览窗口弹出的网络广告。这种形式的广告伴随着商用网站的诞生而出现,但真正流行起来是在2000年至2002年互联网泡沫崩溃致使网络公司陷入资金困难以后。虽然弹窗广告颇受用户恶评,但数据显示,弹窗广告的点击率是标准横幅广告的3至6倍,因此,投放广告的商家喜欢选择这种广告。
近些年弹窗广告的泛滥严重影响了用户上网的体验,各国对此开始通过不同途径尝试治理,有的依靠行业法规来监管,有的则通过技术手段来规范。
韩国:行业抓自律
韩国治理弹窗广告的尝试起步较早,但韩国没有针对弹窗广告的法律,主要依靠韩国互联网广告审议机构这样的行业自律机构来实现。该机构从2007年6月1日起对互联网广告实施事前审查。
韩国互联网广告审议机构是由韩国NHN公司、雅虎韩国等60多家互联网企业参与的自律广告审议机构。它依据2007年3月28日修订的《互联网广告审议规定》来进行广告审议。
《互联网广告审议规定》主要禁止虚假和夸大广告,以及对青少年有害的广告。其中,针对弹窗广告的内容有:一个页面的弹窗限制在3个以下,禁止用户关闭后一定时间重新出现的弹窗广告,以及通过点击广告,不经用户同意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弹窗广告。
日本:纯技术流
日本的大型门户网站,如雅虎日本、infoseek、nifty打开后一般都比较干净。横幅广告也有不少,但是弹窗广告很少见到。
不过,日本也没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弹窗广告。日本网络用户要想不受弹窗的干扰,基本得靠技术手段。除浏览器自带的屏蔽弹窗的功能,还有一些搜索网站的工具栏提供过滤弹窗的功能。比如,nifty的工具栏可供免费下载,下载安装之后,通过工具栏上的按钮,就能实现一键开启和解除弹窗广告屏蔽功能。日本一些IT公司还研发了一些专门对付弹窗的软件,比较常用的有Close Popup等。
近来日本还出现了修改《消费者契约法》等法律,以保护合法商业活动的动向。2015年3月,日本内阁府下属消费者厅就此召集了专门调查会议,会上就有委员提议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针对互联网的行为目标广告、弹窗广告以及通过社交网站发布的广告,最起码要让用户能选择退出”。
美国:弹窗广告若违法严惩不贷
美国的网络广告由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监管。虽然弹窗广告是否合法在美国并无明确规定,但如果网络公司的弹窗广告存在欺诈性行为,或违反公平广告原则,这些公司就会被美国FTC起诉。
比如,曾有一家叫D Squared的美国公司通过微软Windows Messenger服务发送弹窗广告,大概每10分钟就在用户电脑屏幕上显示一次,导致电脑运行速度变慢甚至死机。2004年,在与FTC达成的和解协议中,D Squared被禁止利用Windows Messenger服务发送弹窗广告。随后,微软发布了Windows补丁,添加了阻止弹窗广告的相关功能。
另一个例子是,美国移动营销公司Jesta Digital把弹窗广告伪装成病毒警告,欺骗用户在玩诸如“愤怒的小鸟”等手机游戏时进行点击,从而诱使用户付费。2013年,这家公司被FTC罚款120万美元,并被勒令给用户退款。
欧洲:消费者理性很重要
虽然欧洲和美国一样也较早地采用了弹窗这种广告形式,但是现在欧洲的主流网站已经很少见到弹窗广告的身影了。不是因为有机构在管理,而是因为欧洲的消费者更加理性。
美国科尔尼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14年7月针对全球10个国家的1万余名互联网用户进行了互联网与消费者的关系的相关调查。英国和德国等欧洲国家有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的受访者表示,围绕商品、服务及品牌的网络广告和网上评价“几乎”或者“根本”不会影响自己的购物行为。
这表明,在欧洲这样互联网环境比较成熟的市场,很少有消费者对弹窗广告等互联网广告作出反应。这意味着,弹窗广告已逐渐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记者钱铮、林小春、张青,编辑张忠霞,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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