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之间要明确定位良性互动
- 发布时间:2015-08-31 11:19:3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重拳反腐以及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国政商关系有所调整,出现了一些好的态势,但不可否认,官商关系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一时难以扭转。由于历史、文化等因素,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政商交往中一直根深蒂固,官商地位不平等,政府控制资源过多,对企业管理意识浓,而服务意识欠缺。二是规则意识有待加强。无论是“官”还是“商”,讲人情重于讲规则。个别政府部门不按章办事,甚至不讲信用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三是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有所抬头。在当前反腐高压下,一些官员为避免“负责任”“受牵连”而不作为,“不吃、不拿、也不干”,缺乏党员干部应有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这些不健康的政商关系,降低了办事效率,挫伤了企业投资积极性,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严重影响和阻碍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健康的政商关系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特别是我国经济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政企双方携手共进,构建相敬如宾、良性互动的新型政商关系。
一要厘清政府权力边界。尽快研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厘清政府职能边界,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明确哪些应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自主权,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限制权力对市场和企业的替代和干预,减少寻租空间。
二要搭建行政服务平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搭建优质、高效、便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行政服务平台。把过去传统行政管理中分散在各有关部门、与企业联系紧密的审核、审批、服务等事项集中起来,推行“一站式”办公机制,落实并联审批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办事。要提升服务意识,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精简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品质,拓展服务领域,构筑企业满意的服务环境。
三要强化制约监督机制。积极推行阳光行政,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议对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安排和使用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招投标结果、工程实施情况和最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相关媒体和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要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手段,畅通监督渠道,狠刹“官”“商”交往勾肩搭背的庸俗之风,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为官不为行为的问责和惩治力度,为政商交往提供弊革风清的政治保证。
四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对党政干部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躬下身为企业发展服务,沉下心营造良好环境。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牢固树立守法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立业、依法治企、守法经营、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摒弃与政府拉关系、搞圈子的“畸形”心态,转变“遇事找市长不找市场”的计划经济思维,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精细化管理上来,践行守法诚信,引领健康发展。
五要建立政商沟通机制。良好的政商关系需要官商正常交往,良性互动。要建立完善党政领导与重点民营企业、商(协)会联系制度,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定期对话机制,选派机关干部到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担任驻企指导员,倾听企业呼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明确党政干部与企业联系交往的要求和规矩,消除他们与企业接触的隔阂和顾虑,让官员堂堂正正走进企业,清清白白与企业家进行接触交往,做到工作联系等距离,服务帮助零距离,私情交往远距离。要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参与,并通过参加政治协商会议、提交政协提案等渠道,及时反映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表达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的利益诉求,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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