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破冰”
- 发布时间:2015-08-29 07:32:25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8月26日上午,随着最后一道口令下达,北京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中级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批130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产生。北京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陪审员候选人、专家学者等各界代表见证了这一时刻。
今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区、市)各选择5家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保障制度等进行改革。其中,北京二中院等5家法院被确定为北京市试点法院,而二中院是北京唯一一家试点中院。
根据北京二中院与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该院陪审员选任方式由原来的组织推荐改为随机抽选,即在案件管辖的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且有固定联系方式的常住人口或选民中,随机抽选该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经过资格审查和再次随机抽选,确定130名人民陪审员。
记者了解到,北京二中院确定了2条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产生路径:一是在市公安局提供辖区8000名常住居民名单基础上,经筛查,对符合人民陪审员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联系到本人的1061名候选人,经过电话征询意见、反馈登记表格、提交证明材料等步骤,确定368名候选人;二是通过区人大从辖区内的部分社区选民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93名候选人。
461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确定后,北京市二中院分别委托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按照选任标准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初审。通过收取材料、面对面沟通交流、走访调查等一系列程序,最终确认407人进入随机抽选环节。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北京高院相关规定,北京二中院现有的50名陪审员也将计入陪审员名额之内。
“从8000到130,虽然只是数字的变化,但这彰显了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人民性。”北京二中院院长鲁桂华介绍,随着陪审员的广泛参审,不仅有利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而且对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未来重特大案件都会有人民陪审员的参与。人民陪审员不仅要具备法律方面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其参与性、广泛性和民主性。”北京高院副院长安凤德表示,此次在人民陪审员筛选条件上,年龄由23岁提高到28岁,但学历由大专以上降为高中,就是为了最大可能地扩大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
鲁桂华表示,下一步,北京二中院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随机抽选陪审员,陪审员制度改革带来的参审职权变化,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管理、退出等方面不断作出新的有益探索和尝试。
据悉,今年9月底之前,北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抽选、任命工作将结束。当天随机抽选产生的130名人民陪审员,将由北京二中院上报北京高院,由北京高院院长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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