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通报首例《支付业务许可证》注销事件
- 发布时间:2015-08-29 07:32:24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8月28日讯 记者张忱报道:央行今日发布的公告称,8月24日,人民银行依法注销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这是全国首例《支付业务许可证》注销事件。央行称,该公司大量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资金链断裂等严重问题。
央行强调,消费者的预付金与银行存款有很大区别,不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央行表示,易士公司本质上是一家商业企业,与商业银行不同。预付卡发行本身是企业行为,是企业代客户保管预付资金,是一种零售支付工具。消费者购买易士卡,是在认可易士公司商业信用以及其代为保管资金能力的前提下,向其转移了一定的预付价值。这与银行存款有本质区别,不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易士公司应当向消费者进行相关风险提示,这也是人民银行对易士公司的要求。发生资金损失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确定赔付责任。
央行强调,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是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实施监管的重中之重,不得挪用客户备付金是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经营的一条红线。对于擅自挪用客户备付金、肆意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破坏支付市场秩序、存在重大支付风险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人民银行将“零容忍”,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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