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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导游将游客分五等 医生教师受歧视

  • 发布时间:2015-08-28 16:03:00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重庆旅游团的游客近日在云南香格里拉游览时,因为购物问题和当地导游争吵,甚至动起了手。随着双方冲突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事件引发了社会关注。记者了解到,云南很多地接旅行社将全国游客按消费能力分为5个等级,消费越高态度越好。导游乱象,如何根治?

  视频曝光

  游客未购物

  导游大发雷霆司机掀人帽子

  几天前,一个由16名重庆游客组成的旅游团在云南香格里拉旅游时,和当地导游发生了争吵,大巴车司机甚至上前掀了当事游客的帽子。刘先生就是当时被掀帽子的游客。他说,到云南旅游,他和妻子希望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去,高高兴兴地回,没想到会遇到这样不愉快的事情。旅游团共16人,是在昆明拼的团。在香格里拉的尼史村,导游建议游客购买当地的银饰,但他没买,引起导游不满。事发时,大巴车从香格里拉出来前往虎跳峡。在车上,导游拿出花名册,一边点名一边统计游客的消费情况。当时刘先生嘟囔了一句,导游便大发雷霆,随即与同行的游客发生口角,出现了前面那一幕。随后,刘先生向相关部门投诉。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导游左女士所在的丽江新云岭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旅行社正在处理该事件。

  据悉,对于此次导游、驾驶员与游客发生冲突的情况,目前重庆、云南两地旅游局已进行了对接,将事件相关材料进行交换调查。丽江市旅游委员会马主任表示,事件一经调查属实,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的旅行社和人员从严、从重,按照上限进行处理。

  问题症结

  是否购物

  成为发生冲突导火索

  导游因为购物问题和游客发生冲突,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今年五一前后,一名云南导游因为不满游客购物消费过低,怒火大发,甚至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游客。最终,云南省旅发委旅游执法总队对涉事导游吊销导游证,责令涉事旅行社停业整顿。

  8月初,一名云南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在车上骂游客“41人都是行李”。8月18日,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公布了处理情况,吊销涉事导游的导游证,并拟对涉事的昆明众益旅行社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

  游客分5等

  消费越高导游态度越好

  人们不禁质疑:为何有关部门多次打击处罚,导游“胁迫消费”的情况还会发生?

  据重庆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唐先生说,游客的旅游活动通常由组团社和地接社配合完成。一些组团社会通过压低价格来吸引顾客。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组团社再以更低的价格,把压力转嫁给地接社。云南的地接社与外地的组团社在确定成本价时,会把游客的购物消费因素考虑进去。游客来源地不同,旅游的费用也不同。

  昆明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韩小姐证实了唐先生的这种说法。她介绍说,云南很多地接旅行社都会将全国游客按消费能力分为ABCDE5个等级。韩小姐说,越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游客,消费能力越强,所以在旅游报名时,价格上会更便宜。北京、上海的游客属于A类,价格低一些。

  云南另外一家地接社的张经理表示,除了地区因素,年龄、单位等也是他们在接收游客时考虑的因素。年纪轻、单位好,价格便宜。像银行等单位,价格就便宜一些;但如果是保险公司,或者医生、教师,肯定价格就高。

  据唐先生介绍,游客购物的多少更会直接与导游和司机的收入挂钩。如果游客消费能力不高,会影响导游的收入。

  治病良方

  治病良方

  推广导游薪酬制

  建立优质服务奖励机制

  根据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提供的最新数据,截至2015年,全国取得导游资格证人员数量为95万多人,其中社会导游人员的数量占全国导游总数的七成左右,成为各地旅游接待的主体力量。导游没有归属感,劳动保障和社会福利缺少维护的现状,更是制约了导游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准。部分导游“无底薪、无保障、无身份”的事实,催生了强制购物等困扰旅游业的顽疾。

  日前,国家旅游局等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在依法保障导游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权益的同时,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提出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期待这些举措,能够成为改善导游乱象的一剂良方。

  据央广 刘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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