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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民是金融扶贫主要受益者

  • 发布时间:2015-08-27 03:32:01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杨红宇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达58万户、157万人,为了更精准地解决贫困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选定了农行内蒙古分行,与自治区扶贫办共同在全区创新实施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成为金融扶贫机制改革在全国的破题之作,走出了一条商业扶贫和普惠金融的新路径。

  路径破题:银政合作模式创新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核心是以“政府增信”为杠杆,引入市场机制,降低农牧民贷款的门槛和利率,放大扶贫资金总量,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农牧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难题。

  这种银政合作模式的成功运作得益于政府和银行两个方面的协同配合、共同努力。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从2013年到2017年每年为57个贫困旗县投入4.75亿元,5年共计23.75亿元,专户存入农行,用于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的风险补偿。

  ——实行贷款贴息政策。自治区财政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及扶贫龙头企业办理的“金融扶贫富民贷款”分别按照年率5%、3%的标准贴息。

  ——明确风险补偿方式。对逾期超过两个月、农行追偿两次未收回的贷款本息,由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偿还。

  ——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把贷款质量考核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班子年度业绩考核中。

  ——坚持商业运作。对扶贫部门推荐的客户,由农行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能致富”的原则自主调查审批。

  ——创新金融产品。农行研发“金穗富农贷”和“金穗强农贷”两项对私、对公专项金融产品。

  ——明确支持对象。重点支持57个贫困旗县有生产经营能力、有偿还本息能力的农牧户(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扶贫互助组织)、扶贫龙头企业。

  ——规范运作程序。对“金穗富农贷”,先由村(嘎查)组织客户推荐并公示后,经乡镇及旗县扶贫部门审核确认并向农行推荐;对“金穗强农贷”,企业在取得扶贫部门的推荐后向农行申请贷款。

  ——强化风险管控。实施“五个一律”的禁止性规定,明确“三个三”的责任要求。

  ——建立贷款电话外呼制度。按日监测并逐笔落实到期贷款清收,对达到补偿条件的逾期贷款“出现一笔、申请一笔、确认一笔、补偿一笔”。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以来,截至7月31日,农行内蒙古分行已累计投放贷款117.95亿元。其中,累放“金穗富农贷”101.97亿元,覆盖415个乡镇,4385个行政村,先后支持了22.41万户农牧民;累放“金穗强农贷”15.98亿元,支持了121家扶贫龙头企业。累计收回贷款8.06万笔、34.93亿元,实现政府风险补偿10笔、44.5万元,贷款本息收回率100%。

  理念变革:金融扶贫机制出新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是扶贫开发机制的一项改革,同时也是农行服务三农模式的一次创新。

  一是坚持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贫模式不同,金融扶贫使绝大多数想致富、能致富的农牧民都能得到金融支持,“扶贫扶志,治穷治心”,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二是坚持商业化扶贫。“工程”通过机制创新,“变无偿为有偿,变政府运作为市场化运作”,调动了政府、银行、企业、农牧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三是坚持普惠制扶贫。在已投放的101.97亿元“金穗富农贷”中,有40.89亿元支持了建档立卡的贫困农牧民,占比达40%以上。

  同时,结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深入推进“惠农通”工程,在县域以下布放各类电子机具15878台,设立服务点13464个,乡镇覆盖率100%、行政村覆盖率83.2%,使广大农牧民足不出村就能办理贷款、转账、存取款、汇款等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牧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创新模式,破解了农牧民的贷款难题。

  依托政府风险补偿机制,农行内蒙古分行大胆创新,全力破解农牧民、涉农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为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农行总结推广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户+风险补偿金”等“金穗富农贷”8种模式和“金穗强农贷”6种模式。实践中,还广泛使用3户贷款中含1户贫困户(3+1)、5户贷款中含2户贫困户(5+2)的互助联保模式。创新开展“奶源贷”,引入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试行了“人保财险新型养殖保险+动物资产抵押”的贷款模式,试点了土地(草场)经营权抵押贷款。农行内蒙古分行与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合作,选择在乌兰察布市4个畜牧业发达的旗县,积极探索推广“新型养殖险+动物资产”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依托“富农贷”产品,发放“新型养殖保险+动物资产”担保模式贷款近1000万元。

  为解决“贷款贵”的问题,农行在利率执行上设定上限,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牧民。2014年,农行“工程”贷款加权平均年利率为8.06%,低于农牧区可比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平均利率4.9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农牧民融资成本。随着基准利率的下调,目前农行执行的最高利率为6.79%。

  同时,为方便农牧民办理贷款,农行优化流程、精简手续,上门服务,有效提高了农牧民贷款效率。

  ——规划先行,实现了区域扶贫与精准扶贫的结合。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将支持区域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地区农牧业产业化升级、新型经营主体成长作为主要任务,重点扶持乳、肉、绒、薯、粮油等十大扶贫产业以及带动贫困农牧民就业的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了区域扶贫与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农行包头市固阳县支行通过强农贷、富农贷联动,贷款1200余万元,支持了内蒙古三主粮集团公司及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带动贫困农牧民开展燕麦种植和肉羊养殖,并投放贷款1400万元支持三主粮基地农户进行集约化种植、养殖经营,覆盖贫困农户240多户,实现了农民脱贫和产业发展。

  在做好区域、产业、客户“三大规划”的基础上,农行有步骤、分层次地扎实推进“工程”在全辖县域的全覆盖工作。目前,除57个贫困旗县外,全区还有20个非贫困旗县、3个城区政府同农行合作开展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加大投入,实现了扶贫资金和三农信贷投放的历史性突破。

  为了开展好“工程”,农行加大了资源配置和信贷规模倾斜,并在人财物上举全行之力进行了保障。全行579名专兼职三农客户经理,不辞劳苦、“白加黑”、“五加二”地走村串户开展工作,平均每人管理贷款农户580户。2014年度“工程”贷款投放达62.1亿元,占内蒙古自治区当年社会化扶贫资金总量的60.2%,农户贷款当年增量40.24亿元,占全国农行系统当年增量的47%,实现了内蒙古地区信贷扶贫史和农行内蒙古分行服务三农史上的重大突破。

  扶贫富民:利民兴业强区强行

  近两年的实践表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既符合内蒙古扶贫攻坚和发展现代农牧业产业的实际需要,符合农业银行“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基本市场定位,又高度契合了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切以及广大老百姓的期待,是一项长期可持续的扶贫发展模式和农业银行服务三农发展模式,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开展,得到了农业银行总行党委的高度重视,在产品研发、协议签订、资源配置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通过“工程”的开展,促进了农行内蒙古分行县域支行服务能力、县域业务和对全行贡献度三个方面的持续提升。2015年上半年,在县域四大行中,农行各项存款存量及增量、各项贷款存量市场份额均居第一位,贷款增量市场份额居第二位。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后,很快成为内蒙古地区的亮点工程,取得了扶贫富民和农牧业发展的巨大成效。仅2014年,农行“金穗富农贷”支持了近13万户农牧民,其中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5.2万户,户均增收3000多元;“金穗强农贷”支持的96家扶贫龙头企业实现产值99.4亿元,上缴利税5.3亿元,直接带动贫困人口就业23625人,间接带动贫困农牧民15.2万人。2014年,自治区实现了40万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的脱贫,占全区当年贫困人口总量的1/4。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已经成为促进内蒙古地区贫困农牧民增收致富、农牧业产业发展升级的重要杠杆,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和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表彰。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积极推动,区内各家金融机构纷纷效仿推广,国内主流媒体重点关注积极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的一张闪亮“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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