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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奇葩证明从“不再开”到“不用开”

  • 发布时间:2015-08-26 04:33:42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的帮不了忙。前天,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那些要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类似奇葩证明的市民可要看准了,公安部门不再出具这些证明了(8月24日《新民晚报》)。

  这则长微博,讲了三个字———“不再开”。也就是说,类似“我是我”“我妈是我妈”这样的奇葩证明,公安部门不再开了。但是,“不再开”不代表“不用开”,不是说市民以后就碰不到、不需要再开了,若有些奇葩证明仍存在,就要绕道到其他部门去开了。

  “不再开”是一种态度。还记得前不久由多地基层派出所点评的“良心证明”吗?从8月5日到8月10日,5天5次“吐槽”奇葩证明,让派出所赢得了一片点赞。正如8月1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所说的,“不为别的,就是说出了老百姓的心里话”,原因是“对于办证难,老百姓的吐槽早已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不,连开证明的派出所民警都看不下去了。”

  可百姓希望的决不仅仅是“不再开”,而是“不用开”。公安部门是证明体系的“下游”,对于证明过多过滥之痛感同身受。在他们看来,很多证明本无必要,繁琐更不可取。比如,前不久,福建漳州一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被要求开具“健在证明”。当地派出所为让老人少走弯路,开出证明后并“吐槽”:“老人健在,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吗?”可由于职能设置的问题,很多事情“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通过“不再开”表明态度。或许还想引起其他部门的重视,从系统上解决证明乱象。

  只是,这一天能够自动到来,早点到来吗?须有有力的政策措施,推动从“不再开”到“不用开”。一方面,要增强改革思维,进一步简政放权,能不开的证明坚决不开,能简化的程序坚决简化。另一方面,要增强互联网思维,实现“互联网+政务”。政府既要做互联网思维的呼吁推动者,也要做互联网思维的先行先试者。对非开不可的证明,建立综合性的公用信息库,实现技术性信息融合,在此基础上设立办证中心,公民不管办任何证明,皆可一站式轻松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就不需要多跑路。

  改革思维,互联网思维,核心是民本思维,表现为有没有与百姓同坐一条板凳,有没有“以百姓之心为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只有彻底消除奇葩证明,公民才能免于被“证”之苦;部门之间少扯皮,民众才能多受益。从这意义上说,奇葩证明从“不再开”到“不用开”有多远,就看有关部门与百姓有多远,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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