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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买商铺 谁有最终决策权?

  • 发布时间:2015-08-20 07:44: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张先生在南城经商看中了一处价值800多万元的商铺,随后一位朋友答应共同平均出资买下用于出租。张先生问:两个自然人合伙购买商铺,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程序?在出资比例一样的情况下,谁拥有最终决策权?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可以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单位共有。购买商铺在产权登记时可以按照共同持有性质进行登记。为了避免购买后无人决策的不利情况,合伙人双方有必要签署一份投资协议,明确规定谁拥有出租、出售的最终决策权,商铺的收益如何划分等,并进行公证。文/广州日报记者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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