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残膜回收哪省强?
- 发布时间:2015-08-20 02:31:41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甘肃作为典型的干旱半干旱地区,是全国最先引进和试验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的省份之一。针对地膜大量使用,特别是超薄地膜大量使用带来的回收难、污染重问题,甘肃省初步探索出了“强化源头防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运作、行政监管推动”这一解决地膜残留污染、促进农田残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据统计,2014年全省地膜覆盖面积2752.5万亩,地膜使用量15.58万吨,地膜回收量11.75万吨,回收利用率达到75.4%,比2013年提高4.7个百分点。
制定政策法规强化源头防控
2009年,甘肃省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2013年11月,甘肃省政府再次出台规范性文件,在全省范围内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地膜。同时,政府每年整合数亿元资金,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在旱作农业区粮食生产中补贴农民使用厚度大、强度高、耐候期长、易回收的高标准地膜,为废旧地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创造了条件。
目前,在甘肃旱作农业区粮食生产中,因废旧地膜造成的残留污染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特别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针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现实需要,及时启动立法程序,于2013年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条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在甘肃全面淘汰难以回收的超薄地膜,从源头上治理地膜残留污染,推进废旧农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甘肃省农牧厅组织起草了甘肃省地膜生产地方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DB62/2443-2013),其已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甘肃地方标准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从地膜厚度、耐候期、抗拉伸强度等影响地膜回收性的参数上,进一步细化,相关指标均严于现行国家标准,有效提高了《条例》贯彻实施的可操作性。
政府扶持引导培育回收利用市场
为促进农田残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甘肃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循环利用”的工作思路,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2011~2014年累计投入资金7000万元,采用“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建设了一批工艺先进、规模经营和抵御风险能力较强的加工企业和回收网点,完善相关配套优惠政策。
截至2013年底,全省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各类企业达231家,设立乡村回收网点2130个,涵盖地膜捡拾、回收、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已基本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市场化机制已初步形成。强化行政推动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2010~2013年,甘肃省政府先后两次专门召开了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生态保护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与地膜覆盖技术推广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省各级农牧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与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联合开展农膜市场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对享受省级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严格落实包片回收责任制,划定承包回收区域,做到应收尽收。并对工作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白色污染”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进行公开曝光和必要的行政问责,有力推动了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2014年起,甘肃对旱作农业区省补地膜进行采购时充分考虑回收因素并予以相应加分的做法,优先采购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生产的地膜,以此鼓励和引导地膜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到废旧农膜回收的工作中来,逐步形成“谁生产、谁回收”的良性机制。
加强宣传和技术引导提升公众意识
近年来,甘肃从解决好农民的认识问题入手,普及知识,让农民真正认识到废旧农膜残留的危害。与此同时,大力试验推广适时揭膜、机械拾膜、“一膜两用”等多项技术,引导农民使用高标准易回收地膜,在有效提高农田残膜捡拾清理率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了捡拾清理的劳动强度。经过多年宣传教育,捡拾清理农田残膜已成为甘肃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在旱作农业区粮食生产中,由于宣传到位,加之持续多年政府补贴使用高标准地膜,有力促进了当地农民捡拾积极性和主动性,几乎不会对耕地造成残留污染。
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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