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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打车软件打车 获赠保险?

  • 发布时间:2015-08-19 14:29:26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报消息(记者冯云云)方便快捷,还经常有优惠活动,很多人生活中早已经习惯了使用各种打车软件。不过,近日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如果预约的车辆是非营运车辆时,一旦发生事故,即使被赠送了保险,保险公司也可依法拒赔。

  近几年来,很多消费者在出行时都越来越习惯选择使用手机应用软件预约车辆或代驾人服务,尤其从今年开始,服务内容也越来越丰富,除了有预约“出租车”,还多了“专车”、“拼车”、“代驾”等多种形式。很多打车软件在宣传时也声称使用其预约服务即“赠送乘客保险”、“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赔付基金可先行赔付”等。

  不过,近日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过保监会官网发布了风险提示,如果预约车辆不是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据了解,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是以家用车性质投保的,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这一类的车辆如果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其次,保监会还提醒消费者,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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