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在三门及海阳1、2号机组使用含卤同轴电缆的复函
- 发布时间:2015-08-14 16:30:53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国核工程关于释放三门和海阳AP1000依托项目中1E级含卤线缆的请示》(国核工司〔2015〕12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三门及海阳1、2号机组使用含卤同轴电缆(电缆代码W-50ZTRIAX-NIS和W-50ZQUADAX-NIS)。
二、你公司应协同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关注含卤线缆使用对核电厂运行和人员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落实好相应的火灾预防和缓解及人员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8月1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西屋电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