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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是副好药,但不是万灵药

  • 发布时间:2015-08-07 18:29:51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语境下,政府监管也在研发“新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四项具体措施推广随机抽查监管: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三是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四是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所谓“双随机”抽查机制,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此《通知》一出,相当于为政府再上一道“紧箍咒”,同时也能培养企业的守法自觉性,真正实现让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将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依法开展检查,既是法定职责之所在,也是规范市场行为之所需。然而一直以来,监管乱象饱受市场诟病。问题就在于,传统的抽查方式由于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相对固定,容易出现一些“任性检查”的现象,而这样的检查不再是防微杜渐、监督整改,检查的过程也只是走走形式、浮皮潦草。如此抽查,效率必然会大打折扣。不仅没有起到规范市场、排除隐患的作用,反而成为企业成长、市场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确限制了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压缩了寻租交易和利益输送的空间,对于市场上长期存在的监管乱象会起到一定的药效。但“双随机”不是一剂一劳永逸的万灵药,能否真的药到病除还要看实际疗效。

  需要注意的是,随机并不等于随意。“双随机”抽查机制要真正发挥实效,必须在克服“随意性”上多下功夫。比如落实方面,各个职能部门必须拿出与之配套的、实际可行的落实方案;在改革关联方面,也要打通“双随机”抽查机制同政务公开、企业黑名单等制度之间的隔阂,切实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再如,职能部门也要做好自我约束,用严格的问责和惩戒措施,确保权力之手“任性”不得。

  当然,“双随机”不仅仅规范着执法行为,也同样规范着市场行为。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选派,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想作弊都不知道找谁”。企业经营者需要明白,更自由的制度永远是为更自律的人准备的。只有不抱侥幸、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才能顺利通过检查关,心里悬着的石头才能落地。

  (摘自8月6日《北京商报》,作者杨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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