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网络调度受掣肘 铁路所有权经营权大门洞开
- 发布时间:2015-08-01 07:3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直苦等民资不来的铁路,近日终于抛出重磅橄榄枝。
7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外,国内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这可谓是我国铁路产业领域的破冰巨变,改革力度空前。
不过,一位不具姓名的铁路专家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意见》尽管看起来很美,但实际操作中或仍存问题。“铁路运营是一个系统工程,单条铁路的运营离不开整个铁路网络,势必需要和国家铁路相连接。一旦纳入国家铁路网,车辆调度问题就成为很大的门槛,地方铁路几乎都是受制于此,因此即使拥有运营权,也不得不委托各地铁路局管理。”
地方政府运营不了的铁路,民资能否顺利运营,还需要更有操作性的细则。
放开特权
发改委此次向社会资本发出参与铁路建设的邀约,可谓诚意十足。
《意见》指出,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等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和运营铁路,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同时,铁路“走出去”项目也向社会资本敞开大门。发改委表示,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以及支线铁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和铁路“走出去”项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投资建设和运营干线铁路。
而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铁路项目,还将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运价水平。这意味着企业拥有一定的定价权,能自主定运价。
此外,还将规范和简化与国铁接轨手续,明确办理时限,积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铁路与国铁接轨。加强市场监管,要求国家铁路局加强对运输秩序的监管,探索建立市场化清算和争议协调、仲裁机制。
“以前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大多停留在政策指导层面,即使出台了细则也比较宏观,民资根本不知道怎么进入。这次把引入民资的方式,以及退出机制都明确了,这是一个进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2015年一季度,铁总的负债已增至3.747万亿元,负债率进一步提高到66.2%,而年内尚有数千亿投资待完成,呼唤民资迫在眉睫。
此次《意见》还支持铁路总公司以股权转让、股权置换、资产并购、重组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盘活铁路资产,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铁路建设资金筹集渠道,优化存量资产结构。同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通过运输收益、相关开发收益等方式获取合理收益。
“铁路+物业的模式可能是民营企业的一个机遇,民营企业可以参与铁路的综合开发,如铁路、车站周边房地产、物业等项目。”PPP专家、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教授王守清表示。这样一来,社会资本既可以通过直接投资参与铁路建设和运营,又可以选择资本运作方式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和运营,投资渠道更宽,模式更多样。
事实上,近期发改委推出的PPP项目库中已经包含了一些铁路项目,个别地方已着手启动PPP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等待细则
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而此番发改委发布的这一《意见》,则意味着国内铁路经营权、所有权向社会资本全面放开。
事实上,国家一直在鼓励民资入铁,也出台了不少的意见,但可操作性一直不高,困扰民资入铁的“玻璃门”、“弹簧门”始终存在。
“铁路系统投资大、周期长,其统一运量分配、调度指挥和财务清算的特点,决定了民间资本进入铁路系统的运营自主权不高。因此,尽管激励政策一再出台,但民资仍然积极性不高。”北京交通大学运输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李红昌表示。
内蒙古伊泰集团是最早进军铁路建设的民营企业之一。1988年,伊泰集团就开始修建铁路,为企业煤炭运输打开了新通道,解决了铁路“一车难求”的尴尬状况,大大提高了企业煤炭经营业绩。“对于铁路,我们的目标是,鼓励就进入,不鼓励就摸索。”伊泰集团伊泰股份总经理葛耀勇曾向媒体表示。
然而,在自己出资建设的铁路线上,很多公司股东会层面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地方铁路局也必须向原铁道部汇报请示批准,审批过程漫长,最后做出的决定往往与市场情况不符。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运输管理研究室主任刘斌认为,民资“入铁”给人留下的印象是,赚钱的不吸引民资,不缺钱的时候不吸引民资,在这种压力下积极地引进社会资本投资,但这是单方面的,投资者看不到利益保障,很难回应。
“民间资本是逐利的,要吸引它,必须要说清投资投向哪里,怎么花,怎么赚。要吸引民间投资,不仅在于铁路投融资体制的改革,而且涉及铁路体制方方面面的改革。而这种倒逼的效果恰恰是深化铁路体制改革需要的。”北京交通大学教授纪嘉伦表示。
事实上,引进民资后,针对铁路定价、核算等具体问题,同样需要出台法律法规、建立组织机构,使投资项目有法律和机构保障,明确操作规则等。虽然此次《意见》中要求铁路总公司要抓紧完善清算体系,公开清算规则,健全清算平台,向社会资本开放相关设施,然而却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民资距离“无压力”入铁,还需要一段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