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拖车费 从200元涨至250元
- 发布时间:2015-07-30 06:34:07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实习生 宣敏)市物价局昨天发布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市道路、普通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其中,乘用车的拖车作业费起步价(10公里),从每车次200元上调至250元。
据介绍,南京现行的救援拖车收费标准是2011年底制定的。近几年,随着人工费、社保费等成本的增加,救援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不断上涨。因此,物价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经过调研,并参考上海、苏州等周边城市的拖车收费标准,将南京的乘用车的救援拖车收费标准适当上调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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