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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自行车收费标准11年未变 停车点自己涨价

  • 发布时间:2015-07-14 14:09:10  来源:成都晚报  作者:董亮 李诗敏  责任编辑:李春晖

  2004年规定收费

  自行车 2角

  电动自行车 4角

  目前实际收费

  自行车 2角/5角

  电动自行车 5角/1元/2元

  赛 车 5角/1元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省医院和总府路附近的非机动车停车点收费价格比成都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高出至少1倍。成都晚报记者对中心城区多处室外非机动车停车场点进行了调查,发现确实存在“超标”收费现象,不过也有人道出了其中的无奈——目前的收费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

  成都晚报记者获悉,省发改委正在对《四川省定价目录》进行修改并将于年内公布,11年未变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或将有所变化。

  点位①

  省医院门口

  收费标准:自行车5角/辆、赛车1元/辆、电动自行车1元-2元/辆

  4个路段停车区域 被同一个老板承包

  出省医院大门,左拐50米、右拐150米的人行道上,都是划着白线、写有停车标志“P”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4个管理人员负责不同的路段。多位守车人员说,这个区域被同一个老板承包了快20年。出大门右拐的50米范围内,自行车5角/辆、赛车1元/辆、小型电动自行车1元/辆、大型电动自行车由于所占面积较大,所以是2元/辆,过时取车要额外收取5元的劳力费。该处守车人员说,有自行车主不愿意给5角的,说物价局规定的是2角钱,“当场给物价部门打电话投诉,但是没有人来找过我们。”

  其他3个停车点位的收费基本一致,自行车5角/辆、电动自行车1元/辆。其中一位从2008年开始就在此工作的守车人员表示,“这几年一直都是收的自行车5角、电动自行车1元,就没涨过价”,并称自己“受多方管理,除了老板和省医院保卫处,还有街道办”。

  成都晚报记者发现,4处停车路段都没有摆放收费标准。

  点位②

  总府路天桥下

  收费标准:自行车5角/辆、赛车1元/辆、电动自行车1元/辆

  每天交老板200多元 多余的就是自己的

  下午5时许,在春熙路茂业百货门口的天桥下,停满了大大小小的非机动车,但记者并没有看到明显的白色标线和停车标志。守车人员自称在这里已经守了七八年,自行车一直是收5角/辆,赛车和电动自行车1元/辆,不包月,如果过了取车时间(7:30-23:00),要额外收取10元的劳力费,“1天交给老板200多元,多余的停车费就是自己的。”

  在王府井百货门口,同一座天桥下还有一个停车点。不过,守车人员表示,老板和对面的并不是同一个人。该守车人员自称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在春熙路附近看守非机动车,刚开始自行车是1角/辆、赛车2角/辆、电动车4角/辆,两三年前电动车收费涨到了5角/辆,今年上半年又涨到了1元/辆,自行车则是5角/辆,赛车1元/辆,没有包月服务。该守车人员说:“这里比春熙路其他地方都要便宜一半,像盐市口附近的很多停车点,电动自行车一直都是收的2元/辆。”

  这里的两处停车场点,也都没有挂出收费标准。

  点位③

  猛追湾游泳场

  收费标准:自行车2角/辆、赛车5角/辆、电动自行车5角/辆

  服务游泳市民 自行车至今只收2角/辆

  下午5时,正是游泳高峰期,猛追湾游泳场大门口旁边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密密麻麻停满了100多辆非机动车。“我们归猛追湾游泳场管,自行车2角/辆,电动自行车5角/辆。”管理人员说,这个停车场相当于是公益性质,服务前来游泳的市民,停放时间为6:30-22:00。对于其他停车场的收费高,该管理人员直言可以理解,“风险又大,天气又热,别个凭啥子不收高嘛!也是正常的。”

  记者追问

  ★目前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是什么?

  2004年就规定自行车2角/辆电动车4角/辆

  根据2004年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室外临时停车时,自行车为0.2元/车·次,电动自行车为0.4元/车·次,包月则分别为每月4元和7元,说明中还提出“收费标准可以下浮,不得上浮”。

  此外,通知中明确表示,凡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在醒目处用成都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成都市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人员应佩戴《非机动车停放场点收费员证》,车主寄放车辆时,停放场点应向车主出具停车凭证。

  ★非机动车停车点谁在管?

  街办社区负责 对收费乱象无明确答复

  按照2004年的规定,五城区及高新区内凡实施收费的占道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其他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由主办单位负责管理。

  省医院门口停放点属于青羊区草堂街道办管理,街道办城管科负责人表示,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高于标准收费的情况确实也存在。接到投诉后,会对他们进行教育,规范管理行为,但“每次他们都说要进行整改,以前还挂过收费标准,没几天就撤下来了”。

  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办步行街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停车收费的标准,肯定是要求按标准执行,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肯定会出现停车费上涨的情况。该负责人称,有些市民也是好心,觉得管理人员那么辛苦,所以愿意给1元或2元的,管理人员也就收下了。

  不过,对于为何现在还有乱收费现象,两个街道办并未给出明确的答复。当记者询问是否承包出去时,街道办相关科室也并未直接回应。

  ★为什么收费乱象成“老大难”问题?

  “当年规定的费用太低,成本都收不回来”

  锦江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目前区上仍然执行的是2004年的统一标准。锦江区发改局检查分局负责人则表示,目前没有接到过相关投诉,平时会派人在停车点附近观察,并没看到管理人员乱收费。

  “现在仍然是按照2004年的文件规定来收费,没有新的标准。”青羊区发改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说,当年规定的费用太低,成本都收不回来,所以很多非机动车停车场点都没有按照标准来,如果觉得价格收高了,可以打12358进行投诉。

  记者通过12358与青羊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取得了联系,得知省医院门口停车位收费情况,工作人员一声叹息,表示“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了”。该工作人员称,乱收费的情况连续罚过几次款了,也就罚几十元,以前也强制要求不准涨价,“一辆车4角钱”管理人员有意见,拒绝干守车工作,街办也有意见,所以大家都很郁闷。

  ★11年前的收费标准会调整吗?

  省上正在修改定价目录 市上已进行过调研

  市物价局在有关规定里表示,确定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从2004年实行至今,执行了11年的收费标准,为何没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调整呢?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综合管理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那么简单,非机动车管理人员怎么确定、工资怎么发放、如何对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规范管理人员等,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协商。“在四川省的定价目录中,就包括非机动车的停放收费。”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四川省正在对《四川省定价目录》进行修改,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是否放开由市场定价,要看最后的定价目录。在此之前,市发改委已经到其他城市进行过调研,调研结果已经上报市政府,“如果定价目录不包括这一条内容,那么就不存在调价的问题了,如果要调价,还需要有听证程序。”

  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目前正在修改《四川省定价目录》,与原定价目录相比将有比较大的修改,今年内应该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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