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组织首次协同开展国际救援
- 发布时间:2015-04-28 07:16: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尼泊尔8.1级地震发生后10分钟,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壹基金救援联盟就召集专家组紧急会商,研判灾情,多支救援队伍备勤。
半小时后,中国扶贫基金会紧急启动“人道救援——尼泊尔特大地震及西藏地震响应救援”。
震后40分钟左右,卓明灾害信息服务中心启动了一级响应,4小时之内发出了第一条紧急研判报告,24小时内公布了一份全面的尼泊尔地震情况救灾简报。
4小时后,中国扶贫基金会、壹基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公募基金会在腾讯公益、支付宝公益、新浪微公益等网络筹款平台上开设的针对尼泊尔和西藏地震的募款项目陆续上线。
截至4月27日晚上10时,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除了我国政府派出的中国国际救援队和红十字救援队,民间组织计划前往和已经到达尼泊尔地震灾区参与救援的队伍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人道救援队伍、壹基金救援联盟、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蓝豹救援队、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联合绿洲应急救援队等。
反映速度快,是尼泊尔和西藏地震发生后,我国民间组织给公众的最深刻印象。有业内人士评价说,从2008年汶川地震时,国内还没有相对成熟成体系的专业救援队,到这几天国内一些民间组织救援队参与尼泊尔地震救援,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表示,有别于我国大量民间组织在汶川地震后救援的各自为政和在玉树地震后的有限参与,芦山地震后民间救援力量已经开始构建救灾协调机制。
芦山地震发生后第8天,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公益组织4·20联合救援行动共同倡导的“4·20中国社会组织灾害应对平台”正式成立,旨在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提高捐赠资源的使用效率,探索社会组织联合救灾机制。
鲁甸地震发生第3天,当时由几家基金会发起成立的基金会救灾协调会,发出云南鲁甸地震社会组织协同救灾倡议书,承诺始终秉承公开透明、自律严谨的救灾准则,以灾区群众需求为本,结合自身专长安排资源,加强与当地政府合作,积极参与紧急救援。也在同一天,已参与一线救灾的20家机构发起成立“民间公益组织鲁甸抗震救灾协作平台”,提倡遵纪守法、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相协作,在当地党政机关统一部署下有序高效地投入抗震救灾。
4月25日、26日,在与外交部、尼泊尔驻中国大使馆等协调一致后,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组成了一支有着丰富救援救灾经验的“思源绿舟赈灾救援队”,包括专业山地城市救援专家、急救医生、安全用水工程师等21人,携带大量专业救援装备,于27日奔赴尼泊尔加德满都,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急救、饮水保障、卫生防疫等工作。
曾担任壹基金传播部副总监的姚遥认为,国内的民间组织参与灾害救援最擅长的是提供物资帮助,其次是搜救,而在专业医疗救助上几乎是空白。但民间搜救方面最专业的救援队伍目前仅达到国际准轻型救援队的技术标准,在此次尼泊尔地震的救援中,道路堵塞与高山救援工作的展开,对重型设备的依赖不可避免。因此,我国民间救援队伍参与尼泊尔地震救援究竟结果如何,尚待观察。
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发起人才让多吉表示,海外救援中,中国的民间救援队可以发挥的作用很小,“没有设备,去了很难救人,尼泊尔的经济水平并不高,很多房子是土坯的,一倒塌就是粉碎性的,救援队赶到时已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
才让多吉认为,遇到大灾大难时,民间组织发挥最大作用的地方不是救灾一线,而应该是灾后重建。灾后重建是指紧急救灾结束后,各方受灾情况明朗,塌方、泥石流、余震过去以后,代表政府履责的救灾部队撤离后,慈善公益组织才有条件去参与、调查、设计灾后重建项目,参与灾后重建的创新探索。
金锦萍认为,目前民间救灾协调机制未能形成长效机制,彼此之间缺乏交流沟通,也未能构建有效的网络联盟,缺乏共识凝聚和运作机制的操练。只有当灾情发生时,才彼此联络,因此只能发出倡议书之类的宣言,缺乏真正操作层面的联动和协调。
在她看来,理想的救灾协调机制应是政府与民间机构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在芦山地震和鲁甸地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政府开始正视社会组织在救灾领域的作用和功能,但金锦萍更期待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真正成为国家救灾体系的重要构成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的有力补充,在紧急救援时能有所作为,在临时安置和灾后重建等阶段能够参与决策和行动。
本报北京4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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