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
- 发布时间:2015-07-29 09:32:36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广东证监局
广州日报讯 (记者吴倩)记者日前获悉,广东证监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近日联合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
根据该《备忘录》,调解与诉讼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对接,一是投资者与广东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生证券期货业务纠纷的,可以直接申请调解中心调解,调解成功后,还可以由当地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二是如果投资者已经起诉到法院,或者案件正处在法院审理阶段,经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也可以委托调解中心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法院裁决。
据了解,自今年4月份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以来,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已经调处各类证券期货交易纠纷近200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30余万元。目前,调解中心已配备了45名专业调解员,备忘录签署后,拟继续增聘6名熟悉上市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调解员,为日后开展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调解工作做好准备。
广东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调解中心的业务指导,利用诉调对接平台,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行业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各自的优势,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处理提供更加畅顺和便捷的渠道。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