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鼓励公民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公共事务
- 发布时间:2015-07-28 10:31:3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讯】日前,环保部透露,为切实保障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环保部近日发布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这是自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以来,首个对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做出专门规定的部门规章,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提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支持和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环保部宣传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下,办法的出台将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提供制度保障,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探索出符合各地实情的公众参与模式和方法,开辟公众参与的新路径。(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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