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模化不能背离“适度”原则
- 发布时间:2015-07-28 04:31:38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刘奇
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土地问题,放眼全球,要么是人少地多。如美国3亿人,28亿亩耕地,人口比我国少10亿,而耕地比我国多近10亿亩,美国家庭农场平均3500亩;要么就是人多地少。如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决定了土地经营只能适度规模,100个人的地给1人种,其余99人到哪里去,去干什么。一些人认为现代农业规模化主要是土地规模化,流转的土地越多越集中,越有规模化,越有政绩,这是认识误区。中国现代农业规模化应是产业布局的规模化;是农民合作组织的规模化;是服务范围和内容的规模化;是产业体系的规模化,建立一整套农业接二产连三产的现代产业体系;是适合工厂化生产的种养业规模化。
眼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了一些突出问题:农地经营的准入条件限制几乎为零,任谁都来圈地,过快过急地推进流转,将土地过度向企业集中,规模过大,不光效益会下降,且随时都会发生来自自然、市场、金融等方面的风险,使之与农户的合同无法兑现;政策集束向大户倾斜,小农户被边缘化。我国2.3亿承包土地的农户中,小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他们的积极性受挫将严重制约农业生产;一些地方以流转比例和流转规模论英雄,逼得基层干部采取多种方式诱导推进,违背农民真实意愿;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不以家庭经营为核心。家庭经营为主体、主力、主导是古今中外农业经营的成功经验,只有家庭这个无与伦比的最佳利益共同体才不需要监督,不讲价钱,全体成员齐心协力。美国的家庭农场占86%,法国占88%,德国占77%,欧盟15国平均占88%。不少地方只贪大求洋,把力量大都放在龙头企业上,对规模较小的家庭经营兴趣不大,这就偏离了农业发展的轴心力量。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发展现代化农业,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才是农业经济运行平稳的保障。
(作者系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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