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制度对新三板三大利益主体的影响
- 发布时间:2015-07-24 17:0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8月中国新三板市场增加新的股票转让方式—做市商制度,对完善新三板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易三板分析师认为做市商制度虽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对企业、券商、投资者三大主体都有积极影响:
一、做市商制度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影响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定向增发股票,以获得在公开市场募集资金,而融资的关键在于股票的定价。为了吸引投资者参与交易,做市商会主动对挂牌公司进行深入调研,努力搜集信息,提高研究能力,从而对公司股票做出相对准确的估值。做市商通过履行双边报价义务,使得股票的流动性增强,确保交易连续进行。估值的有效性不仅对挂牌企业进行融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提供了重要参考,并对提升企业形象等也具有重要作用。易三板分析师还进一步指出,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对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作用更加明显。
二、做市商制度对券商等中介机构的影响
新三板实行股票协议转让制度时,券商收入主要依赖推荐企业到股转系统挂牌带来的中介费用。实施做市商制度后,券商不仅获得中介费用,而且通过做市业务获得持续性的经营收入,包括获得买卖股票的差价收益。另外,做市商制度给券商高收益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业务风险。
三、做市商制度对投资人的影响
做市商制度实行前,投资人存在介入新三板的渠道窄、风险大、竞争性弱等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杜惠芬教授认为做市商制度对投资人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做市商的持续报价使得投资者有了更多的交易对手,增加普通投资者的投资渠道;(2)做市商利用专业知识对股票进行准确估值,有助于提升投资活动的安全性,保护投资者利益;(3)为了获得市场竞争力,做市商之间缩小报价差异等竞争策略对投资人非常有利。
做市商制度使得新三板市场赋予理性和竞争力,使得买方市场、卖方市场和中介机构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易三板分析师提醒:做市商制度是舶来品,其制度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还需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共同完善、发展这一制度。(作者:易三板研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