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的“互联网+”机遇在哪?
- 发布时间:2015-07-24 16:31:18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互联网文化产业是互联网平台上的文化产业,是以互联网作为平台或者是在这个平台上发生的文化产业的交易。预计到今年年底,互联网平台上的文化产业公司的市场价值,大概会占到中国文化产业总市值的70%。”7月18日,在第六届中国文化产业前沿论坛上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传统的传媒文化产业基本上被互联网颠覆。
陈少峰在会上表示,“国家提倡互联网+和跨界融合,我们希望在做互联网+的时候,每个人都先成为互联网的达人。换句话说要先精通互联网,再加任何东西,如果精通不了互联网就加不了任何东西。”
“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十大趋势
陈少峰在主题演讲中指出,整个产业的结构跟传统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应把握趋势,在趋势的视野下思考商业模式。他提出了“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十大趋势,包括大平台、大融合、大联盟、大整合、大视频、大植入、大市值、大研发、大创新和大创业。
陈少峰认为,互联网是无边界的平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除了现场体验之外,电商、技术、娱乐、传播、金融、教育、营销、社交,传统的东西都被搬到互联网上开展,在这个大平台上企业经营的模式是多样化的。
融合包括硬件终端、入口、内容,只要跟互联网有关的必须融合,企业上下游要相互协、融合。整合是相对于市场主体而言,一方主动整合别人,一方是被整合的。互联网企业作为一个产业整合者,有自我整合和被整合两种。
陈少峰还强调研发和创新创业。他说:“大研发包括研发卖给大众的,自己独家的产品,以及创新自己的产品。今后的研发投入和设计产业会有一个很大的发展,新的营销模式也要进行研发设计。”
大创新,包括大公司的创新,小微企业的创新,微电影的商业模式创新,大数据带动的创新,精准的营销,以及接下来的创业、创投和创投辅导。创新建立在创业的基础上,今后各地应该大创业,围绕互联网来做创业,传统的进行跨界,一要想创业,二要成立互联网公司,三要创平台,四要考虑电商平台,最后再做电商。
资本思维推动文化产业创新
上述论坛由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莆田市美诚达李氏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大学哲学系联合主办。论坛上,政府领导、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和融资相关人员、咨询机构负责人现身说法,从各自角度诠释、探讨“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机遇。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巡视员施俊玲说:“前不久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动“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文化产业如何适应互联网+,资本的思维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必须依靠资本的思维创新文化产业的商业逻辑,鼓励文化领域的大众创业,延伸文化产业链条,实现体制增速、转型升级。”
“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的比重还不是很大,已逐步显现了其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国的文化企业发展到今天,从萌芽的状态逐步成长,已成为燎原之势。”施俊玲认为资本的力量不可忽视,资本的思维,特别是“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金融”的效应已经逐步显现。
施俊玲透露,文化部紧跟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步伐,首次将文化领域作为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的推广范围,并对各类资本参与PPP模式作出了清晰的指引。“下一步,我们将建立文化领域的PPP项目库,探索金融支持的有效手段,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大力投入文化领域,为文化的繁荣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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