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对夫妇“被贷款”10年 征信受损声讨农信社
- 发布时间:2015-07-23 20:5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呼和浩特7月23日电(尚虹波) 自己既没有出面贷款,又没有亲自签字,可名下却多了一笔发生在十年前的贷款,且产生了不良征信记录。2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居民白银忠向中新网记者反映他和妻子的遭遇。
白银忠介绍,近些年来他一直在托克托县当地做生意,期间也曾经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过贷款业务,均按时还款,从未有过违约赖账的事件。今年1月初,他在向银行申请一笔贷款时,却被拒绝,原因是他有不良的征信记录。
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他查询到,原来在2004年和2005年,他本人及妻子分别有向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记录,贷款金额分别为1万元。由于未能及时还款,二人的征信都受到了影响。
在今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者看到,内蒙古托克托县农村商业银行(原托克托县农村信用社)2004年11月21日向白银忠发放1万元个人消费贷款,2006年8月到期。截至2015年4月,余额3千元。最近5年内有20个月处于逾期状态;内蒙古托克托县农村商业银行2005年1月26日向陈霞霞(白银忠的妻子)发放1万元个人消费贷款,2005年9月到期。但该笔贷款一直未还款。
为了查明此事,白银忠找到托克托县农村商业银行,该银行的工作人员给他找出了这两笔贷款的借款凭据。原始凭据中显示,白银忠和妻子都办理过贷款,都有个人签字和指纹,同时也有担保人、信贷员、审核人签字等。
“信贷员和担保人我都不认识,我想知道是谁用了我的身份信息贷了款,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程序为什么这样不严谨?”白银忠说。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托克托县农村商业银行,该行法律顾问王海介绍,农信社是在2015年才上了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白银忠曾就个人征信受损一事找到托克托县农村商业银行,要求银行查明此事缘由,为其恢复个人征信,并赔偿因征信不良对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但托克托县农商行给予的解决方案是让真正拿到贷款的人抓紧还钱,帮助白银忠及他的妻子尽快恢复征信,至于赔偿,则要走法律程序。
“白银忠的身份证是让一个奶站的站长借上,向农村信用社申请了贷款,后来该笔款项给了两个奶户。这两个人已经在最近把钱还了。”王海介绍了托克托县农商行的调查结果,并强调这件事当中根本不存在农村信用社员工冒用农户名义贷款的事情,而白银忠跟这个奶站的站长是朋友,当时借用白银忠身份证贷款的事情白银忠知情。记者追要这个奶站站长的联系方式,王海没有提供。
对于10年前托克托县农村信用社“粗放”的放贷方式,王海也坦言,“按现在观点看当时程序是有点瑕疵,但当时看就是那样,能保证农民贷款。”
“我们现在也想积极解决白银忠个人征信受损这个问题,只要他本人带着证件来找我们,半个月之内肯定给他恢复征信。”托克托县农商行办公室吴姓主任称。
对于当地农商行的调查结果及解决方案白银忠并不认可,他表示一定会为自己受损的名誉及损失讨要一个公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