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民营企业仍需强筋健骨
- 发布时间:2015-07-22 05:46:36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民营企业发挥机制灵活、民间色彩和互补性强的优势,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总体数量和投资额度逐年增加,占比持续提升,已经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力量。
然而,尽管民营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规模不断扩大,一些企业还实现了较高水平的走出去,成为行业的领跑者,但大量的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总体水平不高,尚处在初期发展阶段,仍面临不少困难与问题。
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多领域加速
全国工商联的调研显示,从2009年起,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并购增速不断加快,2009—2013年,并购总额510亿美元,增长逾600%;2005—2012年,并购总额复合增长率为31%,2012年是2008年的7倍达255亿美元,增速远高于我国整体对外并购。
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从以“引进来”为主,逐步转变为“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民营企业顺应改革开放大势,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动力不断增强,活力不断释放。
2012年,在处于政局动荡的开罗耐心守候3年后,亨通集团成为进入埃及电信的唯一一家中国企业;2014年,成功中标埃及总统府通信网络。
“这是埃及新总统上台后的第一个通信工程。埃及专门派了两架军机提货,开创了外国军机到中国民用机场拉货的历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亨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崔根良颇为得意,“一时间,亨通蜚声海外。”
民营企业发挥机制灵活、民间色彩和互补性强的优势,“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总体数量和投资额度逐年增加,占比持续提升,已经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力量。
据商务部统计,2014年,在新增境外投资企业中,民营企业占94%;其中非金融类对外投资451亿美元,占总额的43.8%,同比增长36.8%;在商务部批准和考核的13家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中,由民营企业控股的就有7家。
与此同时,投资规模迅速扩大。过去5年,民营企业单宗交易平均金额由3630万美元增至1.78亿美元,增幅近4倍。吉利集团并购沃尔沃、三一重工并购德国普茨迈斯特、力帆集团布局非洲、科瑞集团收购全球第二大碳酸锂矿山、振发新能源中标澳大利亚最大太阳能发电项目、复星国际以44亿元买下美国第一大通曼哈顿广场和以10亿欧元成功竞标葡萄牙最大保险公司若干保险资产,等等。
记者了解到,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在各个领域全面开花,由最初的以矿产资源和商业服务为主逐渐向更多领域拓展。近万家民营企业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建立了1万多家企业,涵盖了衣、食、住、行、乐等。形成了点面结合、大中小并进的投资格局。“它们中的大多数规模不大,利润有限,却是投资东道国所必需的,改善了当地民生,推动了经济发展,促进了国家间关系的健康发展。”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燕国对记者说。
政策支撑与服务体系尚需完善
三胞集团创立于1993年,是一家以信息化为特征、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多产业协同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总资产和年销售均已突破800亿元,员工总数达8.5万人,其中海外员工超过2.5万人。
2014年初,三胞集团正式启动了走出去发展战略。
“借助资本的力量走出去,并购国外相关企业,引进先进的产品、技术、经验和模式,无疑是国内零售企业提升专业价值、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途径。”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告诉记者,他们先后完成了多个海外零售业并购,业务范围拓展到北美、欧洲、中东等地区,一举奠定了国际化产业布局的基础。
袁亚非将三胞集团收购全球最大的“新奇特”产品专业连锁企业——美国Brookstone的过程比喻为:“成功实现了‘虎口夺食’”。
在三胞对Brookstone的收购案中,拍卖竞价方式临时从竞价拍卖变更为一次性开标。经过内部紧急研究,三胞出价“现金比对方高200万美元,其余条件一致”。
开标后,竞争方大为震惊,认为这不符合商业规则,请求法官裁定无效。
三胞则提出,既然当地法律没有明确禁止这样的出价方式,那么就应该有效。最终,法官裁定三胞的出价有效。
“要学会利用当地的商业规则。”袁亚非向记者谈及走出去的体会:“海外投资的过程中,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也要随机应变,必要时要做商业规则的‘利用者’,而不是被人‘牵着鼻子走’。”
然而,并非走出去的民营企业都对当地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全国工商联调研发现,国际化人才短缺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成功的最大瓶颈。
“目前为止,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依然没有一部纲领性、权威性的法案。对外投资立法滞后,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境外投资发展的要求,导致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无法可依,成为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健康有序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黄荣告诉记者,今年3月,全国工商联的一份两会提案指出,应加快立法建设,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建议尽快出台《海外投资促进保护法》,将其作为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基本法律,为其他低位阶的法律法规提供母法性质的依据。
全国工商联调研显示,尽管民营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规模不断扩大,一些企业还实现了较高水平的走出去,已成为行业的领跑者。但大量的还是自发、零散、“单打独斗”,走出去的总体水平不高,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民营企业走出去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当好民企走出去的“娘家服务员”
“随着国家走出去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引导服务民营企业走出去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逐渐成为各级工商联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表示,各级工商联和行业协会商会要把引导服务民营企业有序走出去的服务措施做实做深,当好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娘家服务员”。
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在引导服务民营企业有序走出去方面,全国工商联将继续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发改、商务、外事、工信、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同搭建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全哲洙向记者介绍了一些具体做法:一是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如:加强与外交、商务等部门合作,提供签证、办理APEC卡等方面的外事服务。二是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取政策信息,帮助企业了解所在国政治形势、投资法律、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为企业牵线搭桥,创造合作机会。三是建培训交流平台。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举办企业走出去培训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在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逐步与国际接轨。
行业协会商会发挥的是“抱团走出去”的作用。王钦敏提出,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可以尝试拓展服务网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提高民企走出去的组织化程度,推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避免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鼓励协会商会之间开展交流合作,使这些行业组织成为工商联引导服务民企走出去的载体和依托。
针对民营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黄荣建议:加快走出去方面的立法建设,以此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可以依赖的法律保障。
作为服务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全国性商会组织的秘书长,王燕国认为保障民营企业境外工作的安全尤为重要且紧迫。他建议:首先加强政府和商会组织对民营企业的预警服务,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其次,建议境外投资的民营企业要将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境外安保支出。在国家支持下成立民间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国际安保机构以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安全防范。第三,加强对出国企业人员的防战、防恐、防疫、防盗等领保、安保工作的教育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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