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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协同五地调研建言: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各种路径

  • 发布时间:2015-03-09 03:29:5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可以借鉴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非禁即入'原则放开可供民资进入的行业领域,国资从不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推动民资与国资组建'航母型'大企业,围绕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产业高端实现强强联合。"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各类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但当前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大会提交的一份书面发言矛头直指混合所有制经济。

  据记者了解,今年全国工商联各直属行业商会和各地工商联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很高,共提交提案初稿171件,与去年相比增加49%,同时质量有所提升。全国工商联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与提案初稿提供单位反复沟通协商,优中选优,最终形成80件提案和15件大会书面发言。

  这篇题为《积极推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会书面发言初稿,正是由安徽省、上海市、河北省、山西省和西安市工商联共同完成的。

  问难和问题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首当其冲的问题,在于思想认识难以统一。”该篇书面发言指出,国资管理部门担心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更担心失去对国企的控制权,国有企业则担心现有利益受损和资产流失。

  那么,民企就不担心吗?答案是否定的——民企认知有“三大误区”、“四个害怕”。三大误区:一是担心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凭借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行政权力侵吞新进资本的利益;二是强调“国退民进”,要求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控股权和主导地位;三是追求政策优惠,期望通过改革突破市场准入门槛。四个害怕:一怕“公私合营”个人资产国有化;二怕国企行政权力过大导致无话语权;三怕政策有变“进易退难”;四怕资产回报率低“花钱赚吆喝”。

  “实际运行中,民营资本在铁路、电信、金融、能源、市政、社会事业等领域常遇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民间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受限。特别是国有资本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广泛存在,挤压了民间资本发展空间。”除了思想不统一,该篇书面发言指出,投资门槛难以降低也是一大难题。

  与此同时,民营资本话语权难以保障,持股比例难以放开。“有些形式上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但实际上现代企业制度基本上没有到位;有些地方民企占大股,可是决策权还是听命于国企。很多国有企业高管还是组织管理序列干部,其任命还要由相应组织部门来决定。如果国企放弃控股权,企业所产生的业绩,就不能全部纳入到企业的考核之中,而只能按股拼入,这也直接导致国企在与民企合作中,始终坚持控股这一条件。”

  当然,全国工商联的这篇发言也毫不隐讳地指出,民营企业自身也存在家族制、家长制、一言堂等管理模式弊端,需要按照混合所有制的要求,对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行改革,对企业的运行机制进行转换,对企业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从而才能提升与国有资本等其他资本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能力。

  构建平台完善监管

  如何解决以上提到的种种问题?

  “首先,必须坚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治化。”全国工商联在书面发言中指出,应构建多种所有制经济“权益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法治环境,在法制框架内按市场导向和效益优先原则推动民资与国资自主结合;落实“民间投资36条”,清理、修订不利于民间投资的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制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指引、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明确各类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和操作要求,鼓励引入优先股、金股等模式。”

  其次,应完善资产监管体系,积极探索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全国工商联建议,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国有资本的参股、控股和退出来实现国资的保值增值。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前提,引入第三方审计师和人力资源咨询公司,建立适应“混合产权”的审计体系和监管机构;建立产权交易的自查、抽查、复查制度,以及违规违纪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同等保护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合法权益,防止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资产流失。

  “与此同时,政府还应搭建服务平台,推进资本融合市场化。”全国工商联指出,一是要构建混合所有制经济服务平台,如信息和项目发布对接平台、产权交易平台、证券服务平台;二是鼓励民营资本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给予该类基金相应的政策优惠,明晰基金投资的产权关系,加强对基金的风险监控;三是建立第三方机制,由第三方专业人员、工商联、职工代表等参与,组成独立的资产评估、纠纷调解机构,负责处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相应问题;四是促进相关服务组织、中介机构的发展。

  放宽民资进入领域

  “可以借鉴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非禁即入’原则放开可供民资进入的行业领域,国资从不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推动民资与国资组建‘航母型’大企业,围绕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产业高端实现强强联合。”全国工商联在大会书面发言中呼吁,进一步放开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领域,探索各种混合路径。

  “比如,国资可参股优质民企,特别是主导产业中的龙头民企,通过向民营企业注入资本的方式,实现参股或相对控股,采取国有股减持、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管理层和员工持股等方式,吸收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

  投资。”全国工商联还建议,可以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相融合;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流转,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

  “同时,可以鼓励在国有资本投资的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产业投资项目。”

  除此之外,全国工商联还建议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做好国有资本管理的去行政化。

  首先,建立健全产权市场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强化产权市场监管,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使各类资本都能依法自由流动,有效运营,依法加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其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真正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企业管理制度,让各类资本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相补充、决策顺畅高效、管理科学规范。

  “取消国企管理者的行政级别,建立有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化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选用机制。”全国工商联最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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