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监管落地行业将迎阵痛
- 发布时间:2015-07-19 00:0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7月19日电 (金融频道 汪洁) 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利于投资人权益保护的政策正式出台,我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阶段。业内期待细则的出台,并认为随着具体细则实施,行业可能会迎来阵痛;投资者或优先选择合规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的平台。
利于投资人权益保护措施出台 专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些公司倒闭、跑路的事件也不断出现,有公司负责人因涉嫌非法集资而判刑,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市场对于监管政策出台十分关注。18日,靴子终于落地。
意见出台了一些有利于于行业健康发展和投资人权益保护的纲领性措施,比如,首先,在平台准入管理方面,实行备案制。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第二,在资金池问题、投资人资金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实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将客户资金与平台资金分离。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金信网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安丹方对中新网金融表示,意见明确了银行作为第三方存管的主体地位。这意味着,很多已经采用了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的平台将面临比较大的调整。
第三,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方面,意见规定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另外,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严禁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等。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对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以这个文件发布为起点,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了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互联网金融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真正将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原则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调,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
他表示,当然,大家对于文件也不要期望过高,从指导意见到具体行动还得有一个过程进一步细化落实,也需要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协作,此外,还要留出足够的弹性空间,建立柔性监管机制,保证监管能够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变化的节奏。
业内期待后续细则出台 行业可能会迎来阵痛
对于靴子落地,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表示欢迎,并认为随着具体细则的落地和实施,投资者今后在投资过程中,应更加谨慎地选择投资平台,考虑平台可能遭遇的法律和政策性风险,优先选择那些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合规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的大平台。行业可能迎来分化。
宜信CEO、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会长唐宁表示,指导意见对于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过去无论是P2P,众筹,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还有一些其他细分的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如何去理解他们,看待他们,分清之中的良莠,无论从市场上,还是从不同层级的监管者来讲,都有越来越多的认识和相关的表述,指导意见提纲挈领地把他们汇总起来,并且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是非常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对后续实施细则的出台很期待。”
积木盒子创始人、CEO董骏表示,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算是行业迎来的甘露。《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并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我们也期待监管部门对于分业的具体监管办法也能尽快出台,从宏观到微观都能制定明确的标准,从而更好地规范行业的运作。”
安丹方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市得到政策支持是《意见》中的一大亮点,“近一年多来,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的呼声越来越高。但鉴于政策和上市规则的限制,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上市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此次《指导意见》中特别强调了,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可能用不了多长时间,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的第一股就会诞生。”
她认为,随着监管细则的出台以及实体经济持续去杠杆化,行业可能也会迎来阵痛,倒闭、违约、转型等问题会频繁出现。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者今后在投资过程中,应更加谨慎地选择投资平台,考虑平台可能遭遇的法律和政策性风险,优先选择那些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合规经营、运营状况良好的大平台。(中新网金融频道)